停車跟你嗆!!??我覺得對方作法很正確阿, 不做正面衝突.對方怎麼可能知道你當時的舉動是不是惡意的, 如果真的嗆你.你拿出個武器攻擊, 他該怎麼辦.反正都已經上法院了, 如何好好解釋你的清白才是最重要的.min1980 wrote:其實他若是真的不爽,可以在紅綠燈時下車跟我嗆阿!我若是有錯,我願意道歉。現在這樣算甚麼?我是覺得他有被害妄想症就是了!真的很衰!!!
如樓主所述 ,那應該是汽車駕駛濫用司法資源 ,錯不在樓主 ,可是反告他誣告 , 好像很難 ,即使汽車駕駛告樓主的罪名(妨礙自由,逼車等等)不成立畢竟對方有行車紀錄器 , 是有所本的告樓主....不代表樓主反告對方誣告就一定會成立....
colchicine wrote:不是人人都跟你一樣喜...(恕刪) 其實我並不是個性那麼強悍的人,若是對方真的下車,口氣凶一點的話,我可能就很俗辣的直接道歉了。即便錯不在我!能馬上解決的話,嘴巴道歉也沒什麼。問題是他連這個機會也不給我!前面提到的下車嗆聲,只是我一時氣憤嘴硬的說法。引起誤會的地方請多包涵。我會將前面不當用語修正。
重車界小天王 wrote:如果依照所述請在法庭跟法官說你要控告對方誣告請法官分案處理就這樣...(恕刪) 程序上應該不是這樣喔。應該是等法院判對方提告的部分不起訴,被告方才可以提誣告。不然現在就提誣告的話,萬一法院判樓主妨礙自由確定,告誣告就不成立了。
告不成啦,而且信不信,你出庭時,書記/檢察官絕對不會給告你的人好臉色看,你只要客客氣氣的回答問題,不要多發言,這案子百分之百不起訴!(前提是你所po跟事實吻合)檢察官沒那麼多美國時間處理這種鳥事,樓主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