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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交流道時減速,被告逼車與妨礙自由(已經更新收到不起訴處分書)

停車跟你嗆!!??
我覺得對方作法很正確阿, 不做正面衝突.
對方怎麼可能知道你當時的舉動是不是惡意的, 如果真的嗆你.
你拿出個武器攻擊, 他該怎麼辦.
反正都已經上法院了, 如何好好解釋你的清白才是最重要的.

min1980 wrote:
其實他若是真的不爽,
可以在紅綠燈時下車跟我嗆阿!
我若是有錯,我願意道歉。
現在這樣算甚麼?
我是覺得他有被害妄想症就是了!
真的很衰!!!
如果依照所述

請在法庭跟法官說

你要控告對方誣告

請法官分案處理

就這樣

可以準備告誣告罪了,從沒聽過車子回本這麼快的...
如樓主所述 ,
那應該是汽車駕駛濫用司法資源 ,
錯不在樓主 ,

可是反告他誣告 , 好像很難 ,
即使汽車駕駛告樓主的罪名(妨礙自由,逼車等等)不成立
畢竟對方有行車紀錄器 , 是有所本的告樓主....
不代表樓主反告對方誣告就一定會成立....





min1980 wrote:
其實他若是真的不爽,
可以在紅綠燈時下車跟我嗆阿!,...(恕刪)


不是人人都跟你一樣喜歡下車跟人嗆

走法律途徑不是很好嗎

就是有這種喜歡下車跟人嗆

社會風氣才會越來越差

colchicine wrote:
不是人人都跟你一樣喜...(恕刪)


其實我並不是個性那麼強悍的人,
若是對方真的下車,口氣凶一點的話,
我可能就很俗辣的直接道歉了。
即便錯不在我!能馬上解決的話,嘴巴道歉也沒什麼。
問題是他連這個機會也不給我!

前面提到的下車嗆聲,只是我一時氣憤嘴硬的說法。
引起誤會的地方請多包涵。

我會將前面不當用語修正。
哈哈哈哈

我每次下流道 都 40-> 20 都完全沒事

除非 救護車和警車 就會讓道


你可以也告對方 當時候沒有警車和救護車就對

記牢 : 上述文章是有版權的,任意剽竊者罰金10億新台幣。

重車界小天王 wrote:
如果依照所述

請在法庭跟法官說

你要控告對方誣告

請法官分案處理

就這樣...(恕刪)

程序上應該不是這樣喔。

應該是等法院判對方提告的部分不起訴,被告方才可以提誣告。

不然現在就提誣告的話,萬一法院判樓主妨礙自由確定,告誣告就不成立了。


告不成八,,



至於誣告,,舉證有點難.
因為得證明他是故意提告
如果他只是誤以為逼車,,那應該不成立
告不成啦,而且信不信,你出庭時,書記/檢察官絕對不會給告你的人好臉色看,你只要客客氣氣的回答問題,不要多發言,這案子百分之百不起訴!(前提是你所po跟事實吻合)


檢察官沒那麼多美國時間處理這種鳥事,樓主安啦!
大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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