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違規無可厚非?小違規沒關係?決定開罰的權力還是在警方檢舉民眾只要記得自己留下檔案,沒有謊報、偽造,即可vincent12 wrote:都寄給新竹縣交通違規檢舉信箱 ,不過他們都不理我... 寄警政署,新竹交通隊就會回信了不過通常是回一些依規定辦理的官樣文章不一定會回覆有沒有開單george721 wrote:"並排"在無影響的情況下 如果不是停在『車道』上,(比如是超級寬的路肩)我也覺得還好只可惜,並排如果不是佔用慢車道,就是停到別的汽車一定要跨雙黃才過得去(如果對向無來車,這種跨雙黃可以不檢舉)米白目 wrote:暫停紅線人不要離開車內反而還好... 劃紅線通常是有意義的你說的停法在黃線則是合法
如果不得已需要使用手機拍,建議開"錄影",隨便繞一圈就可截圖,不用像路人照相一樣嘴開開呆著臉對焦半天,而且錄影還有好處,可以大辣辣的走到車主面前拍他違停車,違規的最會狗吠啦~當有任何辱罵的情形就是也錄下來啦~~~
我是負責國道的志工,因為一次被任意超車,所以覺得該動作不可取,又危險。原本很生氣,但覺得也沒什麼好氣,畢竟對於不文明的舉動,你跟他一樣不文明,那自己也會一樣不文明。如果他那麼愛超,如果"付費"的話,就讓他超個夠,最近國庫歉收,增加國家稅收,也是一種貢獻社會的義舉。且讓收到罰單的當事人,知道須因此要尊種別人外,自己生命要顧,更要為了家中父母及小孩著想。基本上我都以兩個重點來舉發。1. 行駛路肩2. 任意變換車道我檢舉的,已超過100件,成功率 100%。何謂任意變換車道,如下的這種一下就剪過來,不打方向的就是了。善意提醒,方向燈不是選配的,請善用方向燈,保護自己,尊重別人,大家一起維護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