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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我能怎樣? 好像我也不能怎樣?

這應該可以算是逼車的危險行為
另外,後保桿上的反光片加裝燈具
可以向監理機關檢舉

box0702 wrote:
源起應該是北上往三義...(恕刪)

他只是用你第一段影片的方式回敬你而已啊!你可以說他是記仇但假如你非叫他垃圾不可的話,你得知道你跟他是一樣的喔!
固然他硬切有錯,你不讓也沒關係,但除了賞他喇叭聲之外你往右之後再加速硬要關門這個動作還是少做為妙,他切進來有可能是無心,你硬要關門誰看都知道是故意的,故意的就容易引起事端了,希望你能體會而常保行車平安。

box0702 wrote:
源起應該是北上往三義...(恕刪)

如果你真愛你的老婆及小孩應該不會這樣才對,你早就知道對方有報復意圖了,跟在他後面也還能開到110,何苦在車上有老婆跟一個約2歲 一個約7個月的小孩的狀況下飆到140去跟他硬擠呢?凡事三思而後行吧!出了事後悔就來不及了。

box0702 wrote:
源起應該是北上往三義...(恕刪)

你叭他的時候時速90他選擇讓你,他叭你的時候時速140你卻選擇硬要尬呢!很難讓人相信你會在乎老婆及二個小孩的安危說,取暖失敗,下一位。
讓一讓世界更美好~警廣交通網高雄台~!!(警廣台呼~不知道其他地方有沒有一樣)

想一想~其實讓一下就甚麼事都沒了~

當然~你不讓是你的權利~但遇到甚麼事情都要自己承擔的!!!

box0702 wrote:
源起應該是北上往三義...(恕刪)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趕快用這條去檢舉他,
快點!!
你可以 龜到外側或下交流道轉換一下心情 何必去硬碰硬 鑽牛角尖

奧圖瑪 wrote:
你叭他的時候時速90他選擇讓你,他叭你的時候時速140你卻選擇硬要尬呢!很難讓人相信你會在乎老婆及二個小孩的安危說,取暖失敗,下一位。...(恕刪)
我按喇叭時是平地正要上坡路段,影片中看的出來他切進來時,我是減速往右,但外車道有大車,我需切回來,或許你又會說為何不煞車,我有煞車,但不能急煞,後面還有車! 再來我140的前面你有注意嗎? 他故意跟快車道車平行,慢下來,我不能超車嗎?你覺得我為何要開到140, 因為他從三義一直到新竹都是這樣,我快他快 我慢他慢的在旁或前面故意放慢阻擋,我不是要你取暖,我倒是覺得台灣有這樣的人,我沒能做什麼,原來01也有人不看對錯來評論事情,跟"牠"沒差別
有人說我不讓,如果不讓,我在三義按的喇叭,會讓牠在新竹找機會按回來?我是想趕快離開他,
這中間幾公里?多少時間? 他一直在我車前或車旁而已啊!我真的覺得為何某些人連分辨是非的能力都沒有

box0702 wrote:
有人說我不讓,如果不...(恕刪)


不用在這邊跟那些鍵盤車手吵啦,
趕快去檢舉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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