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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車禍與你停車無關
2.你停這裡會不會影響路口來車視線?有可能 但也不一定
3.警方到達現場勘查事故地形時,不方便直接告訴你(路口10公尺內不得停車)之規定
但又不想以後有車停在這
4.所以事後就開一張單給你,意即:這裡最好不要停車會開罰的,因交通法規因可能影響來車視線..等

建議你摸摸鼻子吧!車 你願意的話以後照樣停,不過要有心理準備下次還是有機會被開單的.
59478 wrote:
本來我以為,有申訴空...(恕刪)


可是大大我那條是單行道外出,不是雙向道無法內進






同條巷子底部,皆為雙向道


如果我的停車位置依上述來看絕對有爭議,如果我家前面那條是雙向道開罰合情合理,因為會造成開入巷內駕駛的不便,但事實只能說依不合理的法開罰,而且只罰我最不相干的位置

ylibaba wrote:
2014/5/2當天...(恕刪)


你真的蠻無辜的..
希望因為這張罰單不會澆熄你的愛心

如果今天你沒有叫救護車.警察到場應該也是會對你開單
沒辦法台灣就是這樣

沒出事就沒事.出事就找事作給大家看

ylibaba wrote:
可是大大我那條是單行...(恕刪)



也許路口十公尺內禁止停車的規定沒有例外條件。

ylibaba wrote:
2014/5/2當天...(恕刪)


哪有無故!?
大大是個有愛心的人
不過這張罰單跟是誰報的案沒有關係
我想主要是機車剛好倒在那裡,警員為自保不得不開
如上面幾位鄉民所示路口十公尺內不得停車的規定
很多地方應該是不能停車的
但為敦親睦鄰,避免惹來民怨,或經里長民代反應
平常不開單,甚至連紅線都沒畫
今天算樓主倒楣,但也許就化過一次劫難也說不定
若樓主持續反應,反而有可能造成左右鄰居都不能停
就想大家是輪流繳罰單就是了
造成樓主不爽的原因,應該是警方平時不執法,執法又不公平吧
(至於樓主對於自己的違規有沒有意識,就不知了)
ylibaba wrote:
也請教附近鄰居汽車是否也收到十公尺內禁止停車違規罰單,鄰居卻並無被罰

即使樓主與事故無關,但違停也是事實

鄰居們平時沒有收到罰單,只是證明管區很混
樓主如果真的很在意這種執法不公的現象,最好平常多多檢舉各種違規,逼警方做事
ylibaba wrote:
心想下次碰到事故還是不要雞婆好了......台北市搶錢這樣搶

有人拿槍逼你一定要違停嗎?
ylibaba wrote:
此單行道行車方向才是主要劃設路段都可以在10公尺內設置摩托車停車格

因為有法源,可以畫機車格:
<90-3>在圓環、人行道、交岔路口十公尺內,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之原則,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另行規定機車、慢車之停車處所。
如果那個騎士,嚴重摔車然後撞到你的車,
最後救不活昇天了,
那你會因為巷口違規停車,被檢察官用過失致人於死起訴,

違停沒事就沒事,
出了事就得認命。

淡水河邊的貝殼 wrote:
但為敦親睦鄰,避免惹來民怨,或經里長民代反應
平常不開單,甚至連紅線都沒畫

的確,台灣的現實就是如此,
警察開單,里長和議員就來幹譙,
亂搞你的警政預算,
出事了,也是來幹譙警察,說你怎麼不執法。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車停在那邊會妨礙交通 被開單其實很難申訴成功

事主會謝謝汽車車主的熱心
但該開的警察還是會開單
真的很不想繳罰單,那就請出車禍的兩個機車騎士share好了
看他們肯不肯體恤汽車車主犧牲奉獻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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