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體險 (俗稱 甲、乙、丙式): 是賠償自己車子修復的保險。這個保費較高、有道德風險的考量。高自負額+限定駕駛人,是可以把保費降低。第三責任險-傷害、財損 : 這個是賠償對方、人的傷害、財物的損失。每一人傷害100萬、每一事故傷害200萬、每一事故財損20萬、超額3000萬,保費一年約$5000左右。不是強制險責任、強制險只賠對方、人傷害。小弟的淺見~不管如何保個 "第三責任險傷害財損",是保護自己也是保護對方的方式。萬一事故發生、自己的車子可以牛屎塗一塗不修理、但是對方 人的傷害或財物損失,不是牛屎塗一塗就可以解決的。謝謝!
korda wrote:老婆上週被一部貨車倒...(恕刪) 車買八年了第一年乙式 之後每年都丙式+200/1000 財損100出險兩次 一次8萬 一次6萬 都是去簽個名就牽車回家尤其第二次對方還肇逃 要是沒丙式 就剉屎了!
korda wrote:老婆上週被一部貨車倒...(恕刪) 之前版上有人撞過Porsche cayenne、panamera,保險也都只有保強制險,發現理賠金額要60、80萬的才來這邊哭說要怎麼辦可不可以去副廠,真的是千金難買早知道,奉勸大家最少保個理賠金額最少60萬的第3人責任險,萬一發生事情時才不至於讓自己突然呈現破產狀態....
樓主又沒說出險次數乙式三年保費要20萬第一年不就大概八萬朋友xc60乙式也才快6萬那保費八萬的原始車價.....60萬維修費說不定只是兩次小碰撞就達到了另外 擔心第三人財損不夠的請搭配超額責任險人車都包含基本上碰上什麼牛鬼蛇神車種都夠用單純把財損拉到50 100只是多花錢而已保障並沒有很多
也是:後照鏡三萬多一個,擋風玻璃被石頭噴到六萬多,車燈加保桿被撞九萬多,後行李箱蓋保桿也快十萬。可能車太大,女人開出門連後照鏡怎麼破的都說不上來,我只有乖乖繳保險費。反正出險了,每年刮傷也都烤一烤。要上路就要有能力付保險,到時哭不能解決問題~台灣保險制度比較奇怪,以前保丙式我都很小心維持良好記錄,保險費可以打到七折。改乙式之後就算了,覺得不出險的話反而是補貼別人去了。這點和加拿大很不同。只能說台灣的保險費算法漏洞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