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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小屁孩趕著投胎嗎!

現在學生最大
可惜沒報警處理
pigfly888 wrote:
在竹北喜來登旁邊三個...(恕刪)
鍵盤開車神手之標準造句法
if i...would not...
哇!閣下的職業是恐龍法官嗎?
還是國中畢業也能當的記者?
020470787 wrote:
沒有人傷亡
都不構成...(恕刪)
020470787 wrote:
沒有人傷亡都不構成肇...(恕刪)


原來只要沒人受傷就不能造成肇事逃逸

不然你車子 借我爸卡車追撞一下

然後我爸在跑走 這樣也沒有肇事逃逸阿

因為你人沒有受傷XDD

這是我今年聽過最好笑的笑話了XDDDDD

就算沒有人受傷 只要車輛受損 對方跑掉那也算是肇逃

不然大家都故意撞人後 反正人沒受傷

就可以走啦XDD 那超跑也給人撞一下 直接走就好啦 因為沒人受傷哈哈哈
020470787 wrote:
沒有人傷亡都不構成肇...(恕刪)



依照你的邏輯,很想聽聽你的意見~~~可不可以問一下...什麼是服貿呀???

雅客山莊 wrote:
插花一下!!是影片駕...(恕刪)

此時,誰撞誰那不是重點了!!
重點在於他開溜,這樣他就是肇事逃逸摟!!

pigfly888 wrote:
在竹北喜來登旁邊三個...(恕刪)



帥喔~哇尬乙
pigfly888 wrote:
在竹北喜來登旁邊三個...(恕刪)


連續三台機車都可以開罰

右彎車 內側要讓外車道 且機車是從我方左後側超車

屬違規行為

第一台方向燈違規

把影片寄去交通隊....另警局報案第三輛肇逃

├愛像是什麼┼只能用人生百態去看待┤
...
這很難查嗎?
隨便一個人 google 一下就好, "肇事逃逸罪 & 構成要件"
然後一堆人被打臉 囧rz.

其實有沒有人受傷都可以說是"肇事逃逸"
只是肇事逃逸有分2種...

1.
有人員受傷,未保持現場,逕行離開,就足以構成刑法第185-4條:害公共危險罪的犯罪要件。

2.
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並無涉及任何刑事責任,與刑法第185-4條妨害公 共危險罪 [肇事逃逸]無涉。
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62條之規定罰款而已!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所以別再爭論是不是肇事逃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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