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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7 中壢市永福路.大黃蜂與機車欄腰撞事故!


smax155 wrote:
耶............(恕刪)


這個叫做:前方車未禮讓後方車+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汽車未禮讓機車+四輪未禮讓二輪。

在01,這是死罪。
我用600D寫日記

ettoday40 wrote:
註明:轉帖車禍地點:...(恕刪)

別跳針了各位

同車道前車要讓後車?

小脫鞋 wrote:
這機車百分百肇責吧機...(恕刪)


請問他有寫禁止機車嗎
看到這種騎車方式,真會覺得在製造假車禍!騎車都沒帶眼睛出門!
人家都打方向燈慢慢轉,這樣還能撞上去!要切也不是切那邊。

希望哥 wrote:
別跳針了各位同車道前...(恕刪)


同車道

這就是標準的後車撞前車,
後車100%
騎機車的趕快賠錢吧,
不要說你賠不出來喔

我是老人 wrote:
汽車道? 哪裡規劃汽...(恕刪)


不用講這種話 就算旁邊清空 只要是塞車 機車還是會鑽 內車道還是會進
跟清不清空 根本沒關係
10個騎機車的有一半都很喜歡這樣逼汽車 常常嘛看到這種類似這種的天兵車禍
請問是從哪裡判斷機車是在逼車??

阿里亞多 wrote:
10個騎機車的有一半都很喜歡這樣逼汽車 常常嘛看到這種類似這種的天兵車禍


還是以後看到車禍就通通說是逼車導致就好
騎車那個項檢舉達人的裝扮 水辣~~~
這看起來是機車的問題最大吧....
大黃峰都已經踩剎車且打左方向燈了
機車還想從左邊過去....

擺明就是要找人請款的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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