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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提告過失傷害誰有經驗的可以幫幫我嗎?

應該要先提告民事侵權求償,求償你說的費用
修車的費用
還有重要的精神損失
還有不能上班的損失

作為日後談判的籌碼

因為,你是無肇事責任的
過失傷害罪的刑事和民事是合在一起的,

先看刑事庭會不會起訴,才會開民事庭。

既然有送車鑑會,上面寫的是「無肇事原因」,

就表示完全沒事了,恭喜版主!

但如果要向對方求償,請先考慮車輛零件折舊問題,

評估看看划不划算,再考慮向對方求償車損或其他賠償。

提告是要出示單據或證明,而不是估價單或亂喊價,

如果超過五年的車,通常零件折扣下來都趨近於零。

PS:過來人經驗
我被告過
檢察官送車鑑
對方 闖兩個紅燈+未兩段左轉+逆向行駛
我方 無肇事因素
檢察官不起訴
歷時約一年
Jason Chen @Taiwan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應,我就慢慢等吧。
擺爛
UCBadBoy wrote:
過失傷害罪的刑事和民...(恕刪)

這也未必盡然,原告可以選擇刑事和民事分別提訴,或是刑事附帶民事的方式提訴,後者通常會拖得比較久(和單純民事訴訟相比)。
零件有折舊的問題,但是工資沒有折舊。修車廠開給客人打官司用的報價單,工資的部份總是特別高,大概就是這個原因。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違反以下討論區規則:
請參考ching大大的案例
如果自己沒有錯,但原告(也就是對方)說話故意顛三倒四,不陳述事實
欲陷你背負過失傷害的刑則,請記得要求檢察官作證詞具結的動作
事後反告對方偽證跟誣告不要客氣..


我也遇過..早上送報生違規雙黃線迴轉..撞到我保險桿後倒地說腿斷了..叫救護車警察到場..送台安醫院X光檢查小腿骨有裂傷...我就請保險公司和他談..他要我賠60萬...保險公司建議不和解..鑑定結果我無肇責..他去松山分局提告過失傷害..求償100萬..警察叫我花點小錢和解..我和警察說他是5個月又30天才來提告..這是敲竹槓的請他幫我送..結果開檢查庭時他被檢察官訓一頓..然後各自回家...幾天後收到不起訴處分書....我一毛都不用付.....

賠償不是用喊的..需要有單據及明確事項..及肇責的比例..不是隨他喊的..既然無肇責..刑事都不成立了何來民事??

不是建議大家上法院..只是有很多有理講不清..現在檢察官素質其實有很大的進步..比較少那種應注意而未注意那種的判法...

遇到躲不掉..不用怕..大概前後一年多吧..就去分局做一次筆錄..開檢查庭而已...
扁哥 wrote:
去年發生了一件車禍,...(恕刪)

去到庭上說:不是你不賠,而是對方獅子大開口,

又沒有單據證明,還翻供....

扁哥 wrote:
去年發生了一件車禍,...(恕刪)


大概就是要以民事訴訟煩你
煩到你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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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傳票了,4月14號到法庭有點緊張。
我除了帶我的車鑑報告<我方無肇事原因>還要準備什麼??
我沒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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