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uissvs wrote:偶爾會看到車主忘了拔...(恕刪) 交給警察處理吧別手癢去拔我雖然沒忘記拔過鑰匙不過如果我是車主且認為你立意不良的話(或者乾脆車主就是疑心病重or魯小小)我會告你侵占或竊盜雖然有你留的那張單子可以證明你「可能」無意侵占但是我可以再反咬你說你跟我索要保管費再告你一條「恐嚇取財」以上是我能設想到的情況所以囉,如果你真的有心要幫助車主最好還是直接記下車號跟地點然後通知警察^^
話說遺失物我自已的經驗是撿到皮夾,在板橋車站外面的機車停車場當下是送去海山分局的樣子,我只記的警員說那裡不是他們管區,所以不收,我當下整個無言因為該責任轄區的派出所,跟我目的地並不順路,所以我就先帶在身上辦完事後我聯絡皮夾裡其中一張名片的電話,確認與當事人熟識後,請他來取回皮夾。見面後才知道是當事人的哥哥,但我還是有先問對方地址,才把皮夾歸還就是了皮夾裡連同六千元現金,與所有證件原封不動的還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