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要送貨去 左右都車 的單行道上..執法人員也是看情況開單..不信的話 可以去 建國北路三段113巷那邊或 周邊幾條看..司機 去材料行 拿了就走人....後面就塞了5-10分鐘...一樓店面就是 黃線=自家停車格..執法單位也沒開單過..算漏洞啦..
併排無誤不過怎麼只有300塊?看人要不要檢舉而以,路上常常一堆,打110警察來人都開走了當然是要靠熱心的民眾檢舉囉被檢舉通常也不會去申訴的啦一定是常停或是停很久人家才會不爽檢舉的停這種的都是很明顯的自已爽就好了,不用顧其它人的感受一停,雙向都沒法通行,還要等你接小孩喔,你的小孩就比較偉大是嗎將心比心派的怎麼不出來護航一下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但第二項有下但書,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不過這張單子的重點是車主已經併排停車了(機車也算)
我們這邊的補習班就在巷子裡外面的馬路也只是雙向道還是熱鬧很多行人的雙向道所以也不好暫停我是覺得彼此彼此不要太誇張就好個人認為以下蠻糟糕的1、要接人不打方向燈愛停就停誰知道你要停阿還有小孩還沒下來可是也不肯前進好像覺得自己小孩會通靈會馬上飛奔下來2、巷子就在小還硬要靠邊停硬是要別人鑽小縫過去別人按喇叭也不走3、不知道在趕什麼的駕駛別人接小孩可能連30秒都不到後面的車子不知道在躁鬱什麼狂按喇叭八成都是屁孩年輕人
阿宏耶 wrote:這張照片不是我的,但...(恕刪) 這絕對不會是上下客馬上就走一定是停了有擋到後車一段時間樓主被罰300元是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臨時停車併排臨時停車是600元併排停車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