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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張民眾舉發照片成立,巷子裡面都不能上下客了

不能遠一點上下車嗎? 一定要併排擋到人?
TET wrote:
你可以申訴

1.照片上沒有時間
2.無法証明駕駛是否在車上
3.無法証明是否是停車或行進中...(恕刪)



如果申訴說你只是上下乘客
那一定不會過的
常要送貨去 左右都車 的單行道上..執法人員也是看情況開單..

不信的話 可以去 建國北路三段113巷那邊或 周邊幾條看..
司機 去材料行 拿了就走人....後面就塞了5-10分鐘...
一樓店面就是 黃線=自家停車格..執法單位也沒開單過..算漏洞啦..


併排擋到人本來就不對,只是大家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等一下就算了。

現在被檢舉了,也沒什麼好說的。
併排無誤

不過怎麼只有300塊?

看人要不要檢舉而以,路上常常一堆,打110警察來人都開走了

當然是要靠熱心的民眾檢舉囉

被檢舉通常也不會去申訴的啦

一定是常停或是停很久人家才會不爽檢舉的

停這種的都是很明顯的自已爽就好了,不用顧其它人的感受

一停,雙向都沒法通行,還要等你接小孩喔,你的小孩就比較偉大是嗎

將心比心派的怎麼不出來護航一下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
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但第二項有下但書,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不過這張單子的重點是車主已經併排停車了(機車也算)
我們這邊的補習班就在巷子裡
外面的馬路也只是雙向道
還是熱鬧很多行人的雙向道
所以也不好暫停

我是覺得彼此彼此
不要太誇張就好

個人認為以下蠻糟糕的

1、要接人不打方向燈
愛停就停
誰知道你要停阿
還有小孩還沒下來
可是也不肯前進
好像覺得自己小孩會通靈
會馬上飛奔下來

2、巷子就在小
還硬要靠邊停
硬是要別人鑽小縫過去
別人按喇叭也不走

3、不知道在趕什麼的駕駛
別人接小孩
可能連30秒都不到
後面的車子不知道在躁鬱什麼
狂按喇叭
八成都是屁孩年輕人

既然違規停車
事實明確
就去繳交罰款吧
要違規沒關係 但是礙到別人就不行 如果沒礙到別人 就不會有這張照片
阿宏耶 wrote:
這張照片不是我的,但...(恕刪)

這絕對不會是上下客馬上就走

一定是停了有擋到後車一段時間

樓主被罰300元是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臨時停車

併排臨時停車是600元

併排停車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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