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我會壞掉 wrote:
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基本上都可以一律無視,直接撞死無妨
(恕刪)
恭喜樓主,您可以到法院說是這位回文者教唆您撞死這位婦人的…
在網路教唆殺人不知道有沒有罪,希望有高人解答
備份先…
lordyune wrote:
起因是我剛開車出門沒多久,就在樓下的單行巷道看到一個老婦人要穿越巷道快走到巷道中間,當時距離約有4~50公尺可是那婦人走得很慢而我因為趕時間車速頗快,所以我沒有煞車直接從婦人面前繞過去,但誰知道巷道太過狹窄(不到8米),我車頭閃過婦人時車身左邊後照鏡已經非常貼近巷道旁的圍牆了,結果右邊的後照鏡還是撞到了該婦人,我發現撞到人立刻將車子停下來靠路邊,因為婦人已經失去意識所以我馬上打119...
我想確認一下,因為當時婦人所穿越的巷道是約8米的單行道,距離撞擊點的4~50公尺有斑馬線,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如果行人100公尺內有行人穿越道就應該走行人穿越道,否則就算違規穿越馬路,肇事駕駛應該免賠償或者賠償比例很輕微(如10~30%),不知道有沒有車友有類似經驗的?
gbc168 wrote:
恭喜樓主,您可以到法...(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