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遇到後車好心駕駛提供行車紀錄影像可以算是不幸中的大幸由影像中可以清楚發現汽車駕駛是在自己的車道內依照正常的速度行駛而機車則是騎士變換車道未注意隔壁車道的汽車不慎直接擦撞汽車副駕車側因此汽車駕駛可以主張自己無責(根本無從注意起...所以也無須負擔應注意而未注意天王條款)如果有保險\記得通知保險公司然後去關心探望一下被害人記得去申請初判表及送鑑定預估有九成五的機會可以無責脫身(除非遇到恐龍鑑定委員)還好這個騎士不是左偏出來然後被汽車車頭撞到不然恐怕逃不過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天王條款
alanhuang63 wrote:本人老婆於昨日中午在市民大道上駕駛汽車時,右前門遭一機車往左切時撞到,右後照鏡也折斷了,騎機車的騎士是一60幾歲的老伯伯,現在還在昏迷中....(恕刪) 政府早就該嚴格限制駕駛年齡了!!!該幾歲之上禁止駕駛,幾歲之上的駕駛人應有醫院健檢證明,政府怕事不想嚴格執行,連累駕駛人也害到社會大眾。滿65歲換駕照將須體檢| 蘋果日報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33692357/2011年9月25日 - 現行自小客車駕照對駕駛年齡全無限制,但隨著高齡化趨勢,及年初北市一名83歲老翁倒車時不慎撞倒路人,並因反應不及二度輾壓對方造成重傷, ...
alanhuang63 wrote:本人老婆於昨日中午在...(恕刪) 不知道樓主有沒有發現為什麼騎機車的阿伯會出現在那裏?仔細看了好幾次的影片前幾次都沒發現到這阿伯是何時冒出來的後來看到機車阿伯似乎是在8:35秒由台北車站前的承德路右轉市民大道的該路口的號誌雖然有開放部分時段是可以紅燈右轉但樓主太太通過時為綠燈時..該路口應該是還沒允許紅燈右轉(抱歉我不是很確定.請樓主再查證)當然就算機車駕駛之前是否違規紅燈右轉與本事故沒有直接關係但多少還是可以證明該機車騎士的駕駛習慣不佳參考參考alanhuang63 wrote:本人老婆於昨日中午在...(恕刪)
我跟板大夫人一樣基本上也是後方車主提供行車影片(自己也有裝,但也錄不到)被68歲老婆婆機車側撞在副駕駛座車門,不幸往生限速60 我開40 沒喝酒沒講手機沒分心對方家屬看完行車影片照樣要跟我要830萬已給對方200萬強制險 10萬奠儀初判表說我50分責任車鑑會完全不看行車影片說我100分責任(感覺已被收買,我忘不了那些車鑑會人的嘴臉有多囂張)我只好花6萬請律師打刑事 花了1年左右 上偵查庭3次檢察官詳細看完行車影片說我0責任檢察官不起訴處分但對方不死心 要打民事官司 我還是花6萬請律師目前刑事無責 已經落幕 剩下民事進行中這一路 很辛苦 但心安理得 開車更更更更更小心喇叭更更更更按不停.....相關程序 我很清楚 可以私訊讓您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