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功能不好嗎?高公局可以省下一大筆採購預算我倒原期許他應該可以全面連接贓車及欠稅車資料庫,一旦贓車或欠稅車一上高速公路,就可通知警察攔檢...不就對治安改善、公平賦稅有很大的功效不過這樣可能就會讓汽車股跌幾天停板了....
只要合"法",萬事OK~~再者,利用時間差來換算超速與否,在法律認證上會有疑慮,因為現用罰單都會附上超速一瞬間的照片,而時間差頂多只能證明“用短時間通行了長距離”,但在何時何地超速,超多少速,沒有相關證明文件圖像或是證人,是不能成案的。A門架超速,BCD門架沒超速,EF門架又超速,GH又沒超速,IJK門架又超很大,最後在Z門架下了高速公路,整體用時約比平均值少了二十分鐘,所以這台車超速了???不是這樣判定的啦。以現有門架上的攝影機雖然也有照相功能,但是要怎麼證明照片的當下有超速,除非那台攝影機是央標局認證的“執法用”測速照相機,否則遠通的照相機是不得挪用來作為超速紀錄工具的,因為依法無據。如果是這樣,那大家車上的行車紀錄器都可以作為執法工具了。大家都希望有安全的通行環境,但是也不能將執法權轉交給一個不相關的單位吧,會不會惡搞,會不會誤判,我是不知道,但若是只考慮一個述求卻無限擴權給非執法單位,這在法理上是一件很危險的事。若是真的認為有這種必要跟需求,就想辦法去游說立法委員立案,讓遠通升格為執法機關,就於法有據了。但這真的是大家想要的嗎?
多一些地方測速還不錯,最好是全線測速開單,大家也不必再抱怨龜車都不抓、也不必一直解釋自己有沒有超速,還可以看看一些大喊開內線道不必管速度不必看錶速的什麼"法規專家",全線測速開單後是不是突然都"剛好"開在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