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狗的春天 wrote:
這種新聞我都特別注意...(恕刪)

給點顏色 wrote:
從民國90年七月開始,就已經規定大型車必須安裝轉向及倒車燈號警告蜂鳴器裝置,
警告蜂鳴器安裝位置、聲響分貝數也都有明文規定,定期檢驗時也是必檢驗項目。
有這個警告蜂鳴器,碰到忘記帶耳朵出門的,在大聲也沒用,也是形同虛設啦!...(恕刪)
...AZ1103 wrote:
題外話...有時開車在路上要右轉,看到過馬路的行人悠悠哉哉邊走邊聊天也有的一邊滑手機,還有的臉像上抬45度角不知在屌啥?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陸權是沒有啥問題啦..只是馬路如虎口不是嗎?有時真的是非常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