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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最左側車道是超車道,若您要定速巡航,請切換到中間車道!

我的天阿...一回來就又要討論這話題(跟錯文...停權剛結束)

小弟的意見是
最內側是超車道.這沒問題
定不定速 超不超速 表速還是GPS時速都無所謂.
如果在內側 遇到後方有車接近(表示比你快).讓一讓吧...

跟那種超快的車接近...危險指數爆表阿...

也請開車多看看後照鏡...有些駕駛人的後照鏡好像沒用似的...
注意後方的車子動態.是很重要的.
yenshiang wrote:
您確定您沒有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
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您可以不超速
但您得閃邊去...
沒什麼
因為法律這樣規定


當國道警察大人把我欄下來

我會跟他說我的正當理由

"我已經在最高的速限了"
david92 wrote:
我對內側超車道一直有疑問,
首先,台灣高速公路車流量這麼大,要空出一條車道僅做超車,是否不合實際?
其次,我的前方永遠都會有車子,所以我在超車道一直要超車,所以行駛在超車道應該很合理吧。
再者,我以最高時速行駛在超車道,應該沒有擋到其它要超車者的疑慮,因為超車也不能超速吧。
之前我發過文了. 真正的重點是不要並行!! 你可以在合法速限行駛內車道, 但不要與右邊車道的車並行, 要嘛加速錯開, 要嘛稍微減速錯開 (最好開到那輛車後面跟車, 因為速度一樣沒差). 這樣, 你安全別人也安全; 要超車的也有空間超, 別人也便利, 不是嗎?
+1 wrote:
之前我發過文了. 真...(恕刪)


如果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不違法,那假如中央車道也空著

你切出去中央車道不是更好嗎(意外發生多一個車道閃躲)?,這

樣一來,速度快的可以繼續前進,你要用最高速限也可以最高速

限,心胸寬大一點不行嗎?

或許你後面那輛超速的車正在趕路,或許人家賽咧棍!



說難聽一點,你看到人家殺那麼快朝你衝過來,你在後照鏡看到

還裝做你合法、你有理? 假如人家嗑藥,時速250 往你屁股撞

下去,你命都難保了,再怎樣合理合法有用嗎?


讓一下,為你好為我好。
剛考到駕照,所以對這一條還有記憶。上面一些網友已經給出正確(合法)的答案了。
我就來補上法規吧。出處可在一般書局賣的交通法規,或是 高速公路局網站

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八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其車道之使用,除因交通事故及道路施工依臨時或可移動標誌指示或交通勤務警察指揮外,應依設置之交通標誌、標線或號誌之規定,無設置者,應依下列規定︰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不知道在一般道路上有沒有相似的規定?請高手解答
如果內側車道真的只能當超車道..
而超速真的要警察抓到才算數的話..
相信我...你覺對不可能不會檔到別人..
你開150 , 後面難保不會有個開180的...然後你就得以150的速度切到中間慢車道..這樣會安全嗎..
能夠想開多快就開多快的在內側車道奔馳,比我慢就得閃這樣開起來當然很爽..
但有必要這麼自私嗎?
不超速是大原則...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這個規定也在這大原則之下...
所謂的守法不是挑自己洗歡的來守...希望大家開車都能尊守一下規則..
我想以下幾點可能要先釐清

1.
行車人不是執法者,無權界定"最高速限",每台車表速不同,
以自身車輛所定義之"最高速限"絕非一合理可靠之數值。

再請參閱
http://news.yam.com/chinatimes/life/200703/20070304995102.html
判例中提道,"最高速限"是由警方測速所得,非行車人之主觀認定。

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
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3.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之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使用車道路權觀念"宣導文
與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三)小型車輛"低於最高速限" "持續行駛內側車道"(高管規則8-1-3):
違規行為構成要件:
(1)正常車流。
(2)無特殊原因。
(3)小型車輛。
(4)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
(5)且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

由第一點可知,行車人無權界定"最高速限",
但"持續行駛於內側車道"這點就已經構成違規行為。

這是一種防衛駕駛的觀念...台灣考照從不提這點...

你不撞人不代表人家不會來撞你...
高速公路內線開一百...那太慢了...中山高放寬十公里...大多數車會走到107~110在內線...所以你開一百...那是擋路...更糟糕的是如果還並排行車...人家根本就超不過去...這時後車就會貼著你的車屁股...危險就來了...
並排還有一個危險的地方...旁邊的車可能會在你後照鏡的死角, 或是有的人有看到東西就閃的習慣...高速公路...一閃太大兩台車就撞在一起了...

很多人都認危開內線比較安全, 我遇過很多人這樣想...在高速公路上常常看到有人一上來就切內線...真是有夠危險的...走內線一失控就是撞到中央護欄, 撞到護欄下場都是很糟的...社會新聞常常出現, 大家一定不陌生...

所以不是說最高速開內線就沒關係, 就算開到110了...還是走在中線安全些...總有些車的錶會比你的錶快那麼一公里...錶都有誤差的...所以別一直想著自己已經是限速中最快的那一台...
這個問題.............

唉........... 別吵了!不會有結論的!!

常常遇到前方就是有人併排行車,把路都堵死了!!

他老兄也不覺得自己有錯!!

對前車閃大燈,如果前方的駕駛不理會,最好就算了,退到外線道,慢慢開!

因為呀............. 再用大燈提醒他,說不定他就攔你的車子囉.............

出門在外,平安最重要!.............

前一陣子
我有在北二高上, 因為內線被一台3.5噸貨車給塞住了, 應該比最高速限低的多! 應該是90多的那種. 所以我就自行移往中線,繼續保持合法速限的最高值定速前進著!
過沒多久,我就從照後淨看到警車在後面揮旗要他靠邊教育一下. (應該這樣沒有鼓勵非法駕車行為吧!) 警察大人會抓, 不過像這種開車的行為真是不勝枚舉, 抓不勝抓! 警力真的很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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