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thewind wrote:機車路權終於鬆綁,三...(恕刪) 不管法規怎麼改 就是不會想要改善台灣用路人的沒公德心不管汽車機車 交通亂象已經是車禍多的主因違停 超速 隨意便換車道 不打方向燈希望政府能嚴格取締讓守法的用路人有安全的用路環境
duke501 wrote:不管法規怎麼改 就是不會想要改善台灣 就像樓上說的 台灣不是不能改革,而是不願意改革,警察取締違規,民代為了選票是非不分,帶頭說警察執法過當偷拍搶錢,如果不違規為何要怕警察取締,我認為移動測速取締本來就不該事前警告,養成人民看到警告才守法,看不到不願意守法的觀念,到頭來千錯萬錯都是警察的錯,自己違規都沒有錯。不管駕駛四輪或二輪都人有好有壞,就看自己如何看待啦
完全支持 米咖 兄其實台灣應該以 機車 為主要交通工具來設計道路。騎機車要畫車道嗎? 更可笑的是還禁行機車勒?! 騎機車怎可能一台接一台順著車道騎呢!台灣馬路應該只有兩線,一道去線,另一道對線道就好。把所有的安全島、路樹通通廢掉、砍掉。 這樣馬路就超級寬拉,也不妨礙視線。大家都有繳稅,機車可以鑽阿,汽車當然也可以鑽阿,沒車道就大家鑽麻。行人、腳踏車、也可以一起來啊。這樣大家都沒互相欠,大家講賀母賀。
honasan wrote:兩段式我比較有意見~...(恕刪) 沒有足夠駕駛能力的人...理論上必須在考照時就替除了!但台灣的考照根本沒有辨別力!我覺得駕駛能力不足...比駕駛道德差更恐怖...連遠離危險都做不到...當然容易出事!所以台灣鐵包肉才這麼得到台灣人的青睞!
atoss888 wrote:恩.... 下一步就是開放腳踏車騎在內線車道了.騎腳踏車的公民也該有路權 腳踏車屬於慢車,機車卻不是,慢車的動力性能不足以跟上快車道車流安全行駛,不能行駛快車道或內車道是很正常的;而一般機車的動力性能皆足以跟上快車道或內車道車流安全行駛,因此機車族只是拿回原本被剝奪的權利罷了,並不是政府"恩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