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空贏家. wrote:遇到這種情形,我都會打電話報警,順便告訴警察車號,之後警察就會用警政系統連線監理站,可查到車主的電話,就會通知車主來移車了。屢試不爽... 小弟遇過留的電話撥過去是空號......基本上,此題無解!
該車主的行為, 有機會構成"強制罪", 有類似案例可循,但走法律, 真的是....Orz.併排停車竟會構成妨害自由?第 304 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里斯特 wrote:該車主的行為, 有機...(恕刪) 雖是付費卸貨區,但是可要求現場駐守保全管理人員處理,如沒人或是沒人管,哪可報警備案,並拍照及現場大樓管理人員做證,於事後向該車車主提出訴訟,妨害自由罪及舉證請求具體賠償,這是有案例可循.屆時那位車主恐怕可就笑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