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s27 wrote:
其實偷偷告訴你.......................對方在路口就已經逆向行駛了
車身至少有一半已逆向(恕刪)
謝謝yms27大分析
我還沒考慮到對方可能有逆向這點..
反倒是因為我的車身有點被撞偏到右邊了
對方還咬著我不是"直行"車這點威脅囧
手機先生 wrote:
她撞您且她是左方車
肇責看初判有沒有寫到您
我個人覺得無責(恕刪)
因是無號誌十字路口,好像雙方都要負責@@
比例少跟多而已,謝謝您
5_2_0 wrote:
出險
賠1千也是出險一次
賠10萬也是出險一次
何必自尋苦惱(恕刪)
因為我的保險只有賠對方的車損
我自己的修理費要自付
所以才要跟對方爭取比例
對方因為沒保險,所以現在才僵持不下

謝謝您
lu.ken wrote:
看完照片,2vs2無誤(恕刪)
非常感謝
我們也不希望鬧上法院,畢竟只是很小很小的事
如果再談不攏,看車鑑能不能讓對方稍微服氣一點
wshjietw wrote:
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也就是說,你的街頭圖示是2個車道都是2線車道,
加上你的行車路線的對向車道有擁擠,可能妨礙你的視覺,理應注意
雖然對方確實為你的左方車,但你沒有停車再開,也是有責任喔!
判定為5:5是合理的(恕刪)
我的車速並不快
在斑馬線前也有停車
如果雙方都有保險可以和和氣氣解決,幾比幾其實無所謂
但現在的情況,對方態度差、沒保險,我的保險只賠對方車損、要自付修車額
我才想爭取自己該有的權益
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