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強烈要求中華民國汽車以後禁止有A柱B柱C柱免得影響行車視線以及三不五時要轉動頭部導致脖子扭傷XDDDDDDDatenza.ken wrote:A柱魔人表示:只要是轉彎時發生事故,都可以怪給A柱與駕駛人完全無關,A柱真礙眼應該把它鋸掉才是
gaiz27 wrote:現在真的很多行人是比汽車猛的無誤反正在斑馬線上我就是最大。汽車一定要讓我。我可以慢慢走,我也可以不用管左右來車。 你在講什麼呀?綠燈安安分分走在斑馬線也要被鞭?你媽沒教你"寧可濕衣,不可亂步"嗎?要不要直接把你的心裡話說出來老子開車天下無敵,所有人都給我滾開...
gaiz27 wrote:就算法規這樣沒錯不過自已的身體還是自已要看啊別以為走斑馬線就不用看左右來車了。 不僅法規是這樣,就算看駕駛道德也應該是這樣。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而且還是在綠燈可通行的時刻,本來就應該可以放心的穿越。之前去日本開會時,發現也只有身邊同行的台灣人在路口會先觀望通過。有時候在有車要經過的路口,停在路邊等,反而變成人跟駕駛都楞在那邊,然後駕駛用一臉「發生了什麼事嗎」的表情看著我......只能說,行人走行人穿越道時的態勢,還真的是反應出這個國家的駕駛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