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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有這麼好康的事?


fanrien wrote:
所以假設我的前車在一分鐘之內連續被我拍到兩次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
就算我間隔很久才檢舉,也無效嗎?...(恕刪)


這個問題我可以試試看
因為他後續有一樣的行為(30秒內, 同樣是又跨雙白線, 不打方向燈)
我打算快過一個月後, 再邀請一次小朋友, 看會發生甚麼事.
因為我目前也有一筆pending的檢舉
第一筆已送出,第二筆想之後再送
我也試試看好了

赤色彗星歐比王 wrote:
這個問題我可以試試看...(恕刪)

赤色彗星歐比王 wrote:
上個月在快速道路遇到一台汽車
任意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 & 跨越雙白線
舉手之勞做功德, 請警察大人找小朋友教育他2堂課.


我是覺得您給他上一堂課也可以了,反正他惡習不改的話,改天還會有別人幫他上課的嘛。

像我檢舉不打方向燈的,通常都會收集到兩次不打的才檢舉。

跨越雙白線當然一次就檢舉了。
沒關係啦

這一巴掌已經很痛了

或者另一巴掌留著下個月打

鞭刑也沒有說一次就打完的呀


赤色彗星歐比王 wrote:
我: 如果今天有個機車騎士, 違規騎上高速公路, 是不是會有一張罰單?
承辦人: 對.

我: 那如果今天他在高速公路超速, 被拍照舉發, 不就2張罰單了?
承辦人: 他可以去監理站申訴, 第2張罰單無效.

(原理還是上述的論調, 因為機車本來就不允許上高速公路, 他有違反上高速公路的罰則
但後續的違規, 因為他理論上本就不該出現在上面, 所以不能開罰)


沒駕照

只能開無照

後面的違規都不算數

不知道有沒有異曲同工之妙

可以這樣掰嗎
這就跟違建案一樣,違建歸違建,市府不拆也不會拆,就算跟內政部舉發也一樣!
一事不二罰
行政罰之處罰方法種類性質目的相同時,
不得併合(重複)處罰,從一重處罰。
行政罰之處罰方法種類性質目的不相同時,
得併合(重複)處罰。

刑罰與行政罰之競合以刑罰為優先,
刑罰中有自由刑、罰金、沒入,行政罰無罰鍰、
沒收,但有其他種類行政罰。

不起訴、免訴、無罪、不付審理,仍得依行政罰義務裁處之。
緩起訴、免刑、不付保護處分,緩刑宣告確定,仍得依行政罰義務裁處之。

Snoppy911 wrote:
一事不二罰行政罰之處...(恕刪)


樓上正解


行政法跟刑事法大同小異
以行政執行法來說
同一行為違反多項違規時
以從新.從重為原則

簡單來說
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又跨越雙黃線
以行政法精神
因跨越雙黃線行為與為打方向燈是同樣行為
故取一開罰

另外有說到
超速是連續的行為
當然是連續開罰

大概就這樣行政法算是一個廣大的法律
管很多
赤色彗星歐比王 wrote:
這個問題我可以試試看
因為他後續有一樣的行為(30秒內, 同樣是又跨雙白線, 不打方向燈)
我打算快過一個月後, 再邀請一次小朋友, 看會發生甚麼事...(恕刪)


小弟跟赤大遇過相同的舉發問題
國道同一違規行為只罰一個罰則

國道處理的警員解釋的意思如下:
(小弟沒有記錯的話)

連續違規處罰的限制條件

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
需6分鐘後或6公里後

平面道路為一個路口後

國道處理的警員說
沒有符合上述條件
申訴罰單會被撤銷
他們開單也是白開的

平面道路小弟舉發過
間格2分鐘但不同路口舉發成功
那台汽車5分鐘送了3張罰單...

這三段違規分三次+不同日期舉發
路口逆向超車紅燈右轉 X 1
轉彎車輛未使用方向燈 X 2
歐比王大

這個早就是舊聞了

很多承辦員警不同時告發兩項違規的啦

所以下次要記得

同一時間的兩三項違規

記得分開寄

隔兩三個禮拜寄出

這樣才能確保一罪一罰


三分鐘內的五項違規怎麼辦?

我都隔一兩個禮拜寄出阿

五張罰單對方都有收到

4500而已

再不守規矩一點沒關係

當其他守法用路人是白痴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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