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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請教 2013.05.13


dennis10 wrote:
1.如果對方可以舉證...(恕刪)


對方沒有受傷,唯一要擔心的是財損的民事

我說我不想賠對方修車的費用是由於"太誇張的報價"

並不是完全不賠= =""這邊我表達不清楚做個修正

現階段還是要繼續談和解嗎

可是對方似乎已無意願要談

不然他第二次調解怎會惡意放鴿子呢...


我撞到的不是什麼名牌車或新車@@

雖然我不能斷言車子內部是否有受損

但以我當下車禍判斷,那擦撞是非常輕微的

而我車損及人受傷方面,是為了閃避前方汽車,龍頭向左擺機車向右倒地磨損,機車前叉撞歪

人整個向右翻倒,右小腿近膝蓋附近受到挫傷。 另外對方保險公司是富邦。

請問大大@@"現階段我要再去公所申請調解嗎?



沒有現場圖,初判表結果是這樣我也不想揣測當時行經狀況
汽車有肇事因素,除非汽車願意花三千或者找律師研討,我認為肇事原因會更明朗,而且多偏向汽車有利,雖然仍有肇事因素可能,但在過失傷害上不留前科判緩刑機會甚大,是我就主攻即使前車違規但仍是後方未保持應變距離,因屬同車道的話,我會爭取讓判決變成前車違規為次因問題,主因為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只能說這都是看當下情況和後續應變技巧

神來擋神 wrote:
對方沒有受傷,唯一要...(恕刪)


1.您可以主動申請調解,如果對方再不到,對你有利
2.您也可以主動打電話給對方或是保險員,說明您有意願和解,這也是對你有利
3.受傷的部分,強制險可以理賠,不管對方和不和解,都可以跟富邦提出來
4.富邦理賠聽說比較不囉嗦,應該可以順利賠償,只要對方願意出險
5.對方如果真的不理你,就去警局提告吧,警察會找對方出來重新做筆錄,通常這時就會處理和解了

dennis10 wrote:
1.您可以主動申請調...(恕刪)


d大謝謝您給予的寶貴意見!!

我昨天親自到地方檢察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了說T_T

是否還沒開庭前,我都還能申請調解嗎??

cp175641 wrote:
沒有現場圖,初判表結...(恕刪)


嗯嗯!我瞭解了 謝謝您

我會傾向和解這條路走

另外我不知道現場圖跟分析表適不適合丟上來,怕會有隱私問題@@
神來擋神 wrote:
d大謝謝您給予的寶貴...(恕刪)


1.隨時都還是可以提和解,趕快主動去聯繫調解委員會和對方吧
2.可以適當跟對方說明已經提告,增加雙方和解意願,希望保險公司負責賠償。通常保險公司都不希望當事人進法院
3.盡可能在第一次偵查庭或之前完成和解,你提告後檢察官找你去問話了嗎?希望你有保留相關證據,主要是說明第二次調解對方不到的情形,一定要表明和解意願
4.在情況對你完全不利下進法院,請小心謹慎,做好最壞的心理準備。你撞了別人還去提告,真的是太衝動了...你還是準備撤銷告訴吧
5.和解後記得簽屬雙方放棄刑事和民事賠償的訴訟權利
神來擋神 wrote:
嗯嗯!我瞭解了 謝謝...(恕刪)


我只是說說其他看法不是完全針對此事件,你還是可以用過失傷害,依照對方態度和和解情況以及身分地位與受傷程度,我想還是易科罰金為主但還是汽車方吃虧(依照目前初判因素去談)



因為金額不大,雙方加起來不過14K,如果起訴過失傷害繳給國庫的錢可能不只14K
或許可以逼得對方獲得全額賠償。
我個人覺得這件案例滿誇張的耶
原PO以刑逼民
只為了少賠一些對方的修車費?
或是還要對方賠你修車費+醫藥費?
dennis10 wrote:
你撞了別人還去提告,真的是太衝動了...你還是準備撤銷告訴吧

只推這一句
我也有件車禍案件於最近調解成功

調解委員說如果已提告,是無法在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小事要弄成大事

不見得對你有利

保桿若重塑+烤漆7K是不貴(我曾被撞過)

跟對方確定一下維修費用的內容吧.


神來擋神 wrote:
我方開的條件是:負擔我修車費用(4K~5k) + 兩星期行動不便與精神撫慰金(2K)

此外我並不想賠對方的修車費用,因為太誇張太不合理。.(恕刪)


基本上你描述的車禍狀況完全是你的問題
結果你希望的合解條件是對方賠你的損失
你不用賠對方任何損失
你是真心想要合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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