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harrison4569,
可以用關鍵字在mobile01搜尋我在討論區中的其他回答,
依照監視器畫面,
** 肇事責任歸屬分析如下 **
道路、、規則
第、、條,
一、、、
、、、、
七、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並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1.對方道路邊線之外起駛, 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對方為本件交通事故肇事之主要因素.
2.我方直行, 對方突然迴轉, 我方猝不及防, 我方無肇事因素.
3.但我方如受有腦傷時, 本件事故, 我方雖無肇事責任,
--但我方因'未扣'安全帽帶, 腦傷部分的損害賠償, 我方需自負未扣安全帽的一半之'過失'責任.
至於是否需要申請交通事故鑑定, 可以先看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的內容,
如果初判表, 我方無肇事因素, 就不需要申請鑑定.
** 刑事之過失傷害罪 ** (須告訴乃論,刑事告訴權六個月)
提告地點如下:
(1)被告之戶籍地,之轄區警察分局或管轄地方法院檢察署。
(2)事故發生地點,之轄區警察分局或管轄地方法院檢察署。
提出告訴之本人親臨上述地點之一,
然後,警分局警員或地檢署之法警會幫你製作口述之記錄(筆錄);
就可以完成程序。
依照對方態度, 我方可以直接提告, 但須準備對方的犯罪事實,
對方之犯罪事實, 依據如下:
1. 我方之醫師診斷證明
2. 交通事故登記聯單
3. 事故現場照片 現場圖
4.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5. 我方身分證明
筆者心中才在存疑說, 警方為何不受理你的提告,
原來是因為事故發生在7月12日, 對方的犯罪事實尚未被認定前,
基於便民, 警方才會先替我方送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調解. (也算不錯)
筆者建議,
在30日後, 我方先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後, 再重新進行我方先前進行過的步驟.
肇事責任歸屬部分, 調解或提告, ...未取得官方的分析研判報告前, 都可以先暫緩.
現階段, 安心養傷即可.
** 民事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民事告訴權為2年),
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需保留車損之照片及維修估價單明細)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輔助器材(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1.薪轉證明 2.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如果沒有薪資證明,轉帳影本也可以;或者用勞保最低工資每月19,047元計算
d.醫療費用
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
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g.預估後續醫療之醫療費、交通費、工作損失
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i.精神慰撫金
有進一步的問題, 可再詢問, 或來信.
Good day
好爸爸與帥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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