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力克斯-H wrote:回大大,身障車牌的問題小弟反倒是覺得還好畢竟於法有據,本來就可以免停車費~法規上沒問題,是冒用的人品德的問題~~ 身障車停車優惠免費是駕駛本身是身障人士或是接送身障人士才能享有停車優惠很多人只是家裡有身障人士辦張停車識別證就去停免費拿來當上班或是購物用
walakaho wrote:你可以想想:1、停車費繳給誰?→市政府。2、誰可以決定不要收誰的停車費?→市政府。3、如果開這輛停車單,車主又拿停車單去給市政府買單,那不一樣是免費?何必多繞一大圈?還多浪費一張單子的成本。4、記者幫市政府跑新聞,本來就是公務,市政府沒付錢給記者就很好了,還要跟記者收錢?不要只想著假公平啦!好像別人佔便宜自己就吃虧一樣。...(恕刪) 不太對吧? 這記者是公務員嗎? 開的車是公務車嗎?甚麼叫幫市政府跑新聞 ? 是市政府聘僱記者採訪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