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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更新)原來車子掛上"記者採訪證"就是廣義的公務車,可以停遍新竹市各公有停車場,"免錢"!! 長知識了!!


愛力克斯-H wrote:
回大大,身障車牌的問題小弟反倒是覺得還好
畢竟於法有據,本來就可以免停車費~
法規上沒問題,是冒用的人品德的問題~~

身障車停車優惠免費
是駕駛本身是身障人士
或是接送身障人士
才能享有停車優惠

很多人只是家裡有身障人士
辦張停車識別證就去停免費
拿來當上班或是購物用

walakaho wrote:


你可以想想:

1、停車費繳給誰?→市政府。
2、誰可以決定不要收誰的停車費?→市政府。
3、如果開這輛停車單,車主又拿停車單去給市政府買單,那不一樣是免費?何必多繞一大圈?還多浪費一張單子的成本。
4、記者幫市政府跑新聞,本來就是公務,市政府沒付錢給記者就很好了,還要跟記者收錢?


不要只想著假公平啦!好像別人佔便宜自己就吃虧一樣。

...(恕刪)



不太對吧? 這記者是公務員嗎? 開的車是公務車嗎?


甚麼叫幫市政府跑新聞 ? 是市政府聘僱記者採訪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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