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

[車禍]哈雷與小機車 台北自強隧道

剛剛去查街景

這個路口確實是沒有兩段式左轉的標誌

而該美式機車騎士確實警覺性不太夠..

但是以影片來看..其實該美式機車的車速並不是很快!
美式機車..重量絕對高於日系街車/仿賽..大家都知道同一個速度.越重的車子撞擊力道會越大
但是.該遭受撞擊的速克達.卻僅僅只有向左倒下去而已..

因此說是該美式機車騎士超速.不好意思.我不認同....

如同前面幾位大大的論點.我也是認同此美式機車騎士可能會有一條應注意未注意的責任

但是我覺得速克達騎士的肇責應該會比較多

如果稍微注意看的話..其實那台金色轎車與速克達騎士都是在等紅燈.並且速克達一綠燈就馬上衝出
而金色轎車因為看到速克達騎士先行闖越車道.所以才減速

正常左轉的話...在無左轉燈號的路口
應先禮讓直行車先行才對...

以上是個人觀點...歡迎各位一起討論...勿掀起戰端..謝謝

光菱那依 wrote:
剛剛去查街景

這個路口確實是沒有兩段式左轉的標誌

而該美式機車騎士確實警覺性不太夠..

但是以影片來看..其實該美式機車的車速並不是很快!
美式機車..重量絕對高於日系街車/仿賽..大家都知道同一個速度.越重的車子撞擊力道會越大
但是.該遭受撞擊的速克達.卻僅僅只有向左倒下去而已..

因此說是該美式機車騎士超速.不好意思.我不認同....

如同前面幾位大大的論點.我也是認同此美式機車騎士可能會有一條應注意未注意的責任

但是我覺得速克達騎士的肇責應該會比較多

如果稍微注意看的話..其實那台金色轎車與速克達騎士都是在等紅燈.並且速克達一綠燈就馬上衝出
而金色轎車因為看到速克達騎士先行闖越車道.所以才減速

正常左轉的話...在無左轉燈號的路口
應先禮讓直行車先行才對...

以上是個人觀點...歡迎各位一起討論...勿掀起戰端..謝謝



認同
哈雷出去後到出事的路口那邊該路口已經綠燈3秒了...學生直接左轉...
然後還有人說應該要禮讓直行車的學生...你當紅綠燈室負責夜間照明或是日型燈嗎??
哈雷的肇因應該是非"應注意而未注意"
而是"行經路口未減速"..
至於,主要的肇因仍是對象搶快的機車
就算是沒有"二段式左轉"的號誌
仍因"未禮讓直行車"為其主要的肇責
不信?!看判決吧....
只要照路權行進方式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肇事責任佔七成..直行車佔三成...


所以別再說內車道禮讓轉彎車而外線車道沒讓...


轉彎沒差那幾秒鐘....就算該路口沒規劃二段式轉彎..也請養成習慣



除非機車還有加保機車加重險...要不然還是尊守規則吧!
快門按下的瞬間是另一片天空

光菱那依 wrote:
剛剛去查街景這個路口...(恕刪)


大大您知道機車何時須待轉 做兩段左轉嗎?

與您分享先前經驗
只要機車行駛於2線含以上車道時
不論現場有無須兩段左轉與待轉 標誌

均需做兩段式左轉

所以大家覺得誰的責任大呢...

Pink Floyd wrote:
綠燈直行車還要禮讓闖...(恕刪)

我的駕照.你要花好幾年才能考上.在馬路上討生活超過30年.看過數不清在馬路上蓋白布和來不及蓋白布.中南部紅綠燈都是參考的.不要以為綠燈撞上闖紅燈就一定是對的.法規是死的.判決根據會參考時間路型路況路流天氣種種種.....沒出人命重大傷害 冗長的訴訟大多大家自己私下和解處理.不然每個月開庭一次.要開1年至2年時間.誰有這麼多時間天天請假去開庭.哈雷可能不服氣硬要告到底.花了2年終於打贏.哈雷拿判決書跟對方拿錢.對方說沒錢.判決書就跟一張廢紙.也可以拿判決書去國稅局去查封對方不動產不過要負百分之拾當抵押金如果沒資產.就要聲請債權憑證有效時間5年.時效5年時間過了就失效每5年就要從新再
寫仔細一點要花很多時間.自己去台北市立圖書館借判決案例.說真的如果其中一方說沒錢.另一方真的就會沒則(民法沒有強制執行)更細流程更為繁鎖.政府單位一個流程都是10天一單位.
再寫下去都可以出一本書了







小機車沒禮讓直行車

是怎樣?沒有兩段式就不知道怎麼左轉了嗎哈哈哈哈



然後又變成政府"直接左轉很危險"的宣導影片了
909 wrote:
大大您知道機車何時須...(恕刪)



該路段僅有兩線.非兩線以上.並且無分快慢車道

內側車道也並沒有禁行機車...

何以見得需要兩段式左轉呢?
沒什麼好說的,哈雷是綠燈直行車,路權絕對比較大,小綿羊賠定了。
請大家推廣中醫. 中醫才是王道啊.
  • 2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