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說了 wrote:
車位比"人家晚發現",
未看到車位前,早已先被人看到,然後又被先佔據
而不是你先看到車位,卻突然有人跑過來佔
你說的例子和我說的講差很多好嗎..
應該說說用人佔車位可分為那幾種情況...
不想說了 wrote:
所以看車位時,,人...(恕刪)
我的邏輯是這樣
以停車來說,「找車位」→「待命停車」→「停車」
優先順序是 待命停車優先,是在原地等候車位的車。
已經有最快速停進車位的狀態。
找車位時根本就還沒做好準備,本來就沒有優先權。
場中繞場的所有車都是這個狀態,誰也不比誰優先。
路況本身也是準備的一部份,
即使先看到又如何? 看到就是你的 ?
搶限量商品通通都被我看到了不就全是我的 ?
還沒停進去,就不是你的。還沒刷卡,商品也不是我的。
待命停車好像事前預訂商品一樣的概念。
還有"先看到"、"先佔到" ,真的是蝦扯一堆。
你的邏輯叫你解釋也解釋不出來。
人站就算佔到? 真的醉了。
可能大大就是用人身佔位的人吧。
不想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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