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車禍實錄..沒想到我也用上行車紀錄器了..


kkk777 wrote:
早上去台南市佳里區辦...(恕刪)


就在整個撞擊過程完成的那一剎那,紅燈悄悄地換成綠燈。
iPhone帶你吃好料 http://www.foodspotting.com/10989-jenny

josew wrote:
此路段不用兩段左轉,...(恕刪)


+1

而且影片上機車是靜止狀態下被撞!

汽車駕駛有的賠了!
機車是過斑馬線後才急左轉的、而且沒有打方向燈,如果絕對路權是機車100%的錯。

AWP狙擊手 wrote:
板大! 注意一下你的行車紀錄器的日期及時間, 如果不正確舉證是無效的(恕刪)

時間上的誤差,並不影響該發生的確定事實吧!
假設:
八里命案中,確有一支攝影機,清楚錄下某女行兇之畫面,惟該錄影機久未調整時間的關係,致有誤差1小時,該女律師主張該影片無效,這樣會不會覺的怪怪的?
那如果差一分鐘,一秒鐘?

那麼大的路口
除非我一開始就騎內線
不然我會乖乖二段式左轉
不管法律有沒有規範



拿自己的命開玩笑,唉
天災人禍我們避免不了,但車輛主被動安全,我們可以有選擇的權力!!!

crb wrote:
搶黃燈沒有違規的問題...(恕刪)


汽車搶黃燈沒有違規的問題

+1
[iframe]http://www.youtube.com/v/[/iframe] 韓國三星無商德抹黑攻擊1.拒絕點閱和回應三星廣告文2.減少三星廣告文章點
這一個影片有另外一個方向的記錄影片才剛看到,汽車太快了,

對不起,剛去check影片,我完全搞錯了,場景不同,只是都是左轉機車被撞擊
如果是已經事證明顯, 同時警方有到現場這影像還是只能"供參考用",

但是不必然是"站住立場"的唯一證據, 尤其是當事故糾紛比較難以判斷誰對誰錯時

"錯誤的時間"影像不能成立, 這是一個很基礎的觀念...包括警方法院都可以說

"我怎知有無造假? 因為一開始就不對!"

如你所言兇殺案影像僅能提供檢警"追兇的線索", 但是錯誤的時間影像不能成立為呈堂證供,

一但提出會駁回的, 同時整個理論基礎會破壞, 反而自打嘴巴(沒辦法這是公家機關的規則)

最近有機會接觸到公部門都剛好提到所有的"照片""影像"都要有"正確的"年月日及地點他們才採用

否則只能"參考"不能成立為依據

這就是你看到修馬路或挖馬路都會有人對著一塊小白板拍照, 上面有年月日等等資料

日前去中山分局洽公, 剛好看到警員是以"第3身份"在看交通事故(警員未到現場作筆錄),

請問依據錯誤的日期開出的單子或裁決你或任一方會接受嗎?

kkk777 wrote:
當下我也停車,報警,救護車兩分鐘內趕到,所幸無外傷(流血等)

看騎士飛這麼遠 我還以為死定了 幸好老天有保佑
不過 我分不出誰錯耶
轎車搶黃燈...... 沒錯呀
機車沒2段式左轉....... 我聽說沒標或是沒待轉區可以不用2段式左轉(不太確定 有沒有人可以解釋一下) 那這樣似乎也沒錯
有的揮了
都不看後照鏡...
這樣轉反而還比 先等沒車時再闖紅燈左轉 還危險
  • 1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