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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以法條觀點來說佔用內側車道這件事情


horizon809 wrote:
請問你如何得知後方比...(恕刪)


同上,純討論法規邏輯,不是在討論車速認定


LCU493 wrote:
我覺得是 在內車道時...(恕刪)


這也是我的做法,
但是有很多人的觀念是
只要沒有超車動作
就是不能走內側車道


ill49 wrote:
這個東西從中山高開通...(恕刪)


我也沒有要修改法律的意思

純粹覺得有時候我都開超高標快10km了

後面的車還是勇猛的往上竄來

因為車速已經很快

有時候不是那麼方便馬上切出外車道(外車道車流剛好車距不太夠)的那幾秒鐘

這時就會覺得自己在犯法(佔用車道)

通常我說的這種高速車其實他們一路超車的

也不會管你在外線內線都馬一路左右超上去,

當然中央標準局對她們也沒有意義@@"



台灣的這項法規有問題。因此討論嘛...
我是不認為會有什麼突破性的見解。
之前蓋了一堆樓的去翻完就好了。

Ailio wrote:
這個問題 一直存在所...(恕刪)




喔喔喔,原來還有 "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最內側車道" 這個規定

小弟從來不知道有這條

不過看網路上大家說不要占用內車道100次好像也沒看到有鄉民說過這個規定一次



-------------------------------
不過這位大大又說了

有問題的是 "後面有車追上來 要讓道" 這才是最大的"重點"

其實又跟這條法規有模糊地帶

到底是
A.不論速度多快都要讓道呢?
還是
B.應該是在以前後車都在不超速的前提下
慢車禁止佔用內側車道?
還是
C.不管有沒有超速行駛,在內側車道慢車要讓道快車
還是
D.請洽中央標準局 Q_Q

Dwing wrote:
以"法規法條"來看這...(恕刪)


以"法規法條"來看這個問題.

OK!

假設你是後車,以最高限速行駛在內車道.

結果前面有車佔住車道.但你的車速高於前車.

請問樓主前車

他需不需要讓車?

<=

這個問題沒有任何模糊地帶阿


前車一定要讓的


他這不是違法行為嗎?(慢車佔用內側車道)
我的看法跟解讀:

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規定略述如下:

(一)原則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意指僅供「超車」行駛。

(二)但例外為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二)一開始就寫"但例外"就是代表不能影響(一)的優先作用
(二)不能凌駕於(一)之上

也就是說"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但是不能妨礙別人使用超車道來超車!
龜不龜車 跟時速無關 是跟有沒有跟上車流及影響其他車流順暢有關
Streit.Huang wrote:
台灣的這項法規有問題...(恕刪)


原來不是只有我覺得有問題

不過我覺得起碼自己會開車在車道上,

遊戲規則總要搞清楚先

雖然小弟是主和派
(有車要插讓他插,有車要超讓他超,小弟一點都不痛拉)

但是常常看到內側車道不得佔用這條法規的說法時就有很多的疑問

真的不知道是不是最高原則就是慢車要讓快車,而無任何理由



McLIN3 wrote:
我的看法跟解讀:依據...(恕刪)


謝謝這位大大

讓我了解不少

不過(二)"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又多了個模糊地帶XD


不過我還是要說,這裡只是純討論
實際經驗上管他法規怎麼說
後面有車逼過來一定是能先閃就先閃
誰想沒事擋那些凶神惡煞的路呢...自己還有妻小阿



eden200.tw wrote:
連標準局都出來了zz...(恕刪)


是你先認定後車『超速』行駛....
既然,你主要並不是在認定車速上面,那你的內容是否需要修改一下?
例如:『當行駛最內車道時,後車示意超車,我是否該讓出車道?』會不會比較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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