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什麼好驚訝現在開車的人只有自己,才不會管他人台灣就是無法無天的好地方殺人放火說聲對不起,就沒事幾年後又是好漢這種小事,警察才不會看在眼裡對於大人物,警察就會大眼睛小市民,警察就小眼睛囉所以當小市民阿,自求多福吧
1.此種狀況下,我會儘量不越線繞過該車,除非有足夠的空間,否則被右邊撞還可以跟他索賠,被左邊撞還要賠人家。2.萬不得已得越線繞車,我會在確定繞的過去的時候加足油門向前衝,並儘速回到自己的車道上以免追撞。分享之
deathdon wrote:這種拍的清楚我都請警...(恕刪) 老實說189這邊我今年至少送了5-6張這種的這種很好檢舉有車牌有壓槽化線只要一張相片就能檢舉了還不需要影片檔超輕鬆的當然這個例子也已經送出檢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