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求的都是「證據」
你雖然以「科學儀器」取得了這些畫面
但你的畫面 並沒有「畫面中號誌紅燈通行」
即便舉發了 很容易被申訴後就因「證據不足」被註銷了
你一定會好奇 路邊偷躲在那抓人紅燈右轉的他怎麼開單的
你忘記 你是「公民」他是「警察」
他並非以「科學儀器舉發你」而是以「現行舉發你」
他是當場開單的 他旁邊架的攝影機只是用來做紀錄用的
你就算寄到騜那去了也無解
因為 你有提供科學儀器測得畫面當時他的號誌是紅燈嗎?
如果號誌不亮(台灣常發生)或「同時亮三顆燈」
算就你說破嘴 你也「沒證據」
這就是法
除非你是跟在他屁股後面 然後你看到的號誌跟他看到的是同一顆
不然就是如警局回覆你的一樣
並非是他想要吃案或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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