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在靜態車流中,重機鑽到最前面等紅燈,會有超越停止線(900元)、佔用機車停等區(900元)的問題(看重機不爽的四輪汽車駕駛人,可以多多檢舉)法規上而言,高、快速公路,才有明文禁止同車道並行、同車道超車;平面道路,則沒有明文禁止fanrien wrote:如果這時停止的車陣中有四輪突然開門(吐檳榔汁/換駕駛)使鑽車機車撞上,要怎麼算 (112)汽車臨時停車或停車,開啟或關閉車門時,應注意行人、其他車輛,並讓其先行。除非能證明車門開不超過50cm...
kyotel wrote:另類的刷卡方式...(恕刪) 以前我也認為該遵守的違規就是不對,但交通部實在未深入了解重機問題而閉門造車,塞車對重機實在是說不出的難過,走走停停...離合器手痠、速度慢難平衡(車重)、引擎太熱(燒當了)、轎車熱氣襲擊、熱天悶曬...等幾乎都同時產生要騎士怎受得了,很多重車是不敢這樣刷卡只會往最右側跑,會在轎車中間刷的實在危險...這個應該禁止。
kyotel wrote:我沒有眼紅!也沒有羨...(恕刪) 重機開不開放高速公路跟塞不塞車有啥關係?乾脆說只要二輪開放高速公路不就好了?為何不po白牌鑽車?台灣白牌幾百萬輛跟重機幾萬輛來比應該要貼白牌鑽車吧,才能宣導不塞車
就是眼紅還不承認。汽車還不是常常鑽過機車,路上只要有機車騎得稍靠車道右側(還在車道上喔!),汽車就光明正大由左側"鑽"過機車。請問樓主這種行為應該不應該?還有,你腦筋還是轉不過來,高速公路本來就有明文禁止同車道並行及超車,你還提高速公路幹嘛?再者,塞車都是大家開四輪汽車在塞,沒有重機上去,那些車縫四輪也是用不到,跟開不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有什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