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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的奇景,汽車開下人行道!?『有圖有真相』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自102年3月1日施行修正


第七條之二 [函釋]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
得逕行舉發:

二、搶越行人穿越道。

五、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對於前項第九款之違規行為,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
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間,於高速公路、快速
公路應於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間,明顯標示之。
第一項逕行舉發,應記明車輛牌照號碼、車型等可資辨明之資料,以汽
車所有人為被通知人製單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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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搶越行人穿越道。

五、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不熟的人還真有可能誤會
不過
旁邊也沒告示說是停車場阿....
只能說是天才....不確定的情況下.下個車看一下有這麼麻煩嗎????
可能是把地下人行道誤判是停車場入口吧
還好前輪下就卡住了沒整台栽下去
這底盤應該傷到了
後驅車有機會拖出來嗎

這個地下道的入口處,
長的也太像地下停車場的入口了吧。 XDD
Today is not my day.
還好沒有整輛車下去 ~ 不然就麻煩了 !
屁屁還在上面
拖起來就好

如果整台下去
要怎麼上來?

如果是後驅車
應該有可能自行脫困
這人行地下道也很奇怪
明明是給人走的前面幹嘛要弄馬路而不用紅磚或其他地磚?
好多人都脫離了現實 還是被業代影響了思想?
我不是當地人,但看這個地下道口 我第一時間也會誤認為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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