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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後對方要求和解,我要跟對方和解嗎

很抱歉,我以為我已經寫很清楚事發經過...
那我再簡單敘述一下好了,就是上橋之前有一個紅燈(距離上橋只有一個小路口的距離),小妹的汽車開在內車道,外車道也有一台汽車,之後綠燈起步上橋,小妹的汽車起步比外車道的汽車稍慢,一前一後的兩台車此時中間就有小小的空隙,之後這時外車道後面突然出現一台機車,他想要超原本在外車道的汽車(跟我一起停紅燈的那台),就突然把車往內車道靠近想要往小妹的汽車和另一台汽車中間的小空隙超車(小妹的車和外車道那台汽車的寬距很窄),然後機車騎士發現超不過去,結果他的機車後照鏡就擦撞到我的汽車。

再簡單一點的敘述就是,一個熱血年輕的小屁孩,騎著帥氣的機車,想要帥氣的s型路線超2台紅燈剛起步,車速又比他慢的汽車,然後機車已經靠到快跟我汽車很接近的,結果不幸的是,他以為不會撞到我的汽車,但是他忘記機車那2隻翹得很外面的後照鏡,所以後照鏡就跟我汽車擦撞,導致機車不穩就滑壘出去了。
有記錄嗎?真的是樓主講的這樣嗎?如果是,樓主就不用擔心了。對方會不會說他騎的好好的,樓主的車沒注意右後方死角擦撞到他致滑出去

tomo0395 wrote:
後面沒有括號違反什麼交通刑責...(恕刪)


如果你說的是真的

那這就夠了

放心吧他們告不了你的

過失傷害罪不會成立的

相反的,是他們要擔心你會不會要求賠償........如果他們懂的話
可能機車騎士也知道是自己的錯,所以我之後跟他聯絡我汽車的修理價錢時,他只問我什麼時候要和解,所以我才擔心會不會他和解之後人就不見了,因為畢竟對方未滿20歲,有需要處理也是對方家長出面....

出車禍的時候,機車騎士其實也還算誠實(他可能也被嚇到了),機車騎士有很老實的跟警察說他是要超車,轉入內車道所以才跟我的汽車產生擦撞,所以他並沒有硬凹什麼。
這個案例,主要肇責應該是機車,『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zr7 wrote:
機車不能行駛快車道吧 有行車記錄器嗎?


機車可行駛外側快車道:『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zr7 wrote:
謝謝指教 機車騎到車子車道只要他騎快就沒差? 那禁行機車 四個字意義在那 願聞其詳


樓主案例中,『禁行機車』並非事故主因

事故主因是:機車不當變換車道;即使機車變換過去的車道,沒有禁行機車,還是會發生事故

z大可思考另外一個例子:如果很遠就看到一台機車騎在『禁行機車』車道,後面的四輪汽車不減速撞上去,
            哪一方是事故主因?
zr7 wrote:
謝謝指教 機車騎到車子車道只要他騎快就沒差? 那禁行機車 四個字意義在那 願聞其詳


禁行機車歸禁行機車

不代表最內車道就是 四輪車獨享的

有禁行機車字樣 自然違規

但是沒禁行機車或是其他特殊專用道規定的話

所有車道 機車 汽車 同等使用 並沒分甚麼 機車道 汽車道

也沒有甚麼快車道 機車不能走的規定

台灣獨有的規定是 "禁行機車"

並不是 "內車道為汽車獨享" 兩者有差距
กิิิิิิิิิิิิิิิิิิิิ ก้้้้้้้้้้้้้้้้้้้้ ก็็็็็็็็็็็็็็็็็็็็

Ailio wrote:
禁行機車歸禁行機車

不代表最內車道就是 四輪車獨享的

有禁行機車字樣 自然違規

但是沒禁行機車或是其他特殊專用道規定的話

所有車道 機車 汽車 同等使用 並沒分甚麼 機車道 汽車道

也沒有甚麼快車道 機車不能走的規定

台灣獨有的規定是 "禁行機車"

並不是 "內車道為汽車獨享" 兩者有差距


所以現在台北市機車騎上寫有「禁行機車」的車道,已經不會開罰了?

alazif wrote:
所以現在台北市機車騎...(恕刪)


有什麼關聯嗎?

百思不解呢...

目前仍是會開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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