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facebook.com/profile.php?id=100002582261930內容為:為不實的車禍po文,造成本人的疏忽;誤將原文轉發,並請網友協助搜尋一事,敬向;同屬受害的當事人及家屬說抱歉!並懇請原諒
:::在加國的 Talon88 送上支持和祝福,根據加國法律,以路權擁有者為大。黃衫機車特然危險轉向意途橫過馬路,引至有輔助輪機車無法閃避而相撞,當時路權擁有者為直行的輔助輪機車,因此,黃衫機車必需要負上全部責任。:::
jiing0819 wrote:證據會說話..邱先生你一直強調你母親沒錯難道我母親活該嗎? 不要怕,記者算哪根蔥去蔡衍明基金會找他們協助,並要求將該名記者革職,這種人利用記者身份想要隻手遮天,此事社會觀感不佳,恐怕很難在新聞媒體界混了
jiing0819 wrote:上法院是可以..只是...(恕刪) 電視台若報導不實 (假設......, 可我不看電視新聞)可以去信要求更正 副本給ncc記者若為事主關係人 就應該迴避報導 以免公正性被質疑電視台也是應該迴避 否則整個公器被私用而不自知我也住苗栗市這件事我非常關注希望傷者能早日康復
在這個司法崩壞的社會下~為了避免有另一個恐龍判決產生建議版主還是先以不要上法院為前提~!!以影片中所示~是黃衣女子的錯如果這樣都可以凹成身障輔助輪車子的錯的話我認為請其他電視台一起上場還比走法院有用現在反媒體壟斷聲浪那麼大的情況下這樣的報導如果都可以把對地說成是錯的話~那旺中集團是非反不可了!!!但我想蔡董事長不會也不該把整個集團的聲譽賭在那名號稱是苗栗的地方記者身上吧~?!
我昨天下午有傳完整的紀錄..希望大家告知我究竟誰對誰錯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qiNwOGtXns&list=UUVARY31FtYagRAtPMgSWh4Q&index=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