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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搶錢利器 "車載式測速"亮相 超速更難逃!!

真是諷刺~拿人民繳罰單的錢去買新的器材
應該拿來做更有意義的事情

花錢容易 存錢難 wrote:
真是諷刺~拿人民繳罰...(恕刪)


這叫做

錢滾錢...

懂了吧...
每兩個禮拜開車來回嘉義板橋一趟.. 超車不等於超速..你的最高速限.也不等於別人的最高速限..
這台警車內裝有點豪華,傳統排檔位置空空如也~~
乖乖!!!居然是E65的大七(745I),
應該是台灣最豪華藍白塗裝的警車

melkavam wrote:
算不算行車時使用平版...(恕刪)


應該是停車時要測速時才拍的

看架子上擺設的東西應該是可以拆卸的
買了一隻MIK或MIC的東西就開始叫囂MIT的不是. 甚至於還要落井下石 真悲哀的人 怎麼不搬去K國算了
只是為了抓超速!有必要花這麼多的錢去買BMW大七嗎?

這不是浪費是什麼?

一天到晚說要節省費用的政府居然浪費這麼多錢.....
★三菱家族~中部團隊★  EVO-015  Evofamily.com

EVO阿正 wrote:
只是為了抓超速!有必要花這麼多的錢去買BMW大七嗎?...(恕刪)


這二具「車載式測速照相設備」安裝在二輛國安局在前總統陳水扁時期所使用的BMW警車上,除了高階解析度,每秒更可偵測196次,而320G的儲存容量,可儲存20萬張照片,比起類比式測速照相所使用的傳統膠卷底片,每卷儲存800張相片,多出好幾百倍,而且還省下平均每年近百萬元的膠卷底片費,執行測速照相不用為了換膠卷底片而有所謂的「空窗期」了。

買了一隻MIK或MIC的東西就開始叫囂MIT的不是. 甚至於還要落井下石 真悲哀的人 怎麼不搬去K國算了

Ducati_S2R wrote:
只要照像機前面一定要...(恕刪)

現場執行不是不需要擺告示牌嗎?
h750429 wrote:
現場執行不是不需要擺...(恕刪)

不管移動式或固定式都要喔

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對於前項第九款之違規行為,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間,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間,明顯標示之。
benni wrote:
這台警車內裝有點豪華...(恕刪)


陳水扁當總統時期的座車啊!
因為屆齡淘汰,就捐給警察局了!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咦...車載式測速不是早就有了嗎?
偶而都會在路肩看到藍色得利卡後車廂打開然後裡面放一台測速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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