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雞 wrote:
就算是合法變換車道 , 這種狀況也是換車道的那方賠定了 , 何況是這種看都不看就轉的 , 右邊的直行車道根本沒車 , 硬要跑雙黃線硬剪左轉車流 , 車牌清楚的話 , 那條刮痕他賠定了 .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汽車險委員會編製
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汽車險委員會修正
壹、主旨:
為使汽車保險肇責分攤案件能夠迅速、有效的解決,特訂定此肇責分攤處理原則。
25.A車、B車同向行駛或會車時未保持行車安全間隔擦撞而肇事,若A車(或B車)未保安間,則該肇事車應負完全肇責,若A車、B車皆未保持行車安間,則各負50%肇責。
誰肇事,誰賠,頂多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