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這種人很多啊,汽車當機車騎,機車就隨便騎,腳踏車跟行人擠,行人就併排走在一起!!不管使用什麼交通工具,反正就是不遵守交通規則,是我們的DNA不好還是教育不夠紮實?但新加坡可以,所以我相信一鞭子打下去我們也可以!
為恩 wrote:但新加坡可以,所以我相信一鞭子打下去我們也可以!(恕刪) 還不用鞭刑啦!這種人就是貪小便宜,仗勢欺人,罰個三五千元加上一個月的交通講習就會乖...個人認為累犯(二次已上)就需要鞭一下幫你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