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predator wrote:
不要出面打110或1...(恕刪)
停車問題,不管向誰反應
永遠永遠都是轄區派出所"警員"去處理而已....
所以不必耗費心力 向多高的層級反應 只是增加公文旅行的時間而已~~~~~~
MARULEE wrote:
我住家是二樓.這裡房子都是連棟五樓雙併,每當回家時常找不到位子停車.我說的是機車!!因為每戶一樓門前都有停放汽車和機車,即使留有空間也是他家門前出入口,偶見空位.想說暫停一下.屋主隨即出面趨趕!!態度客氣卻堅持請你移位,理由是他家的車子.隨時會回來!!!問題是一樓與一樓中間的樓梯間門前這塊小空地那裏停得下樓上雙併共八戶住家的七八機車??一樓住戶門前巷道空地..樓上住戶真的是無權停車嗎??這是共識還是常識??還是法律有明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