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undland wrote:
今天騎車行經新竹市,被攔停下來後說我在之前路口沒有兩段式左轉(約距違規地點500公尺之遙),實際上我並沒有注意有無在他們說的地點違規,相隔太遠,我沒特別注意。
想請問開單不是逕行舉發與及現場攔停嗎?可以根據警員片面之詞就開單嗎?既沒現場攔停,也沒有提出證據逕行舉發,而且警察也沒有鳴笛,我問他們怎麼部現場攔停,他們說他們尾隨我很久了,而我的車速也很慢,因為我在想事情,然後只憑員警說你之前在某個路口違規就可以開單嗎?回家後實在越想越不服,想請問各位大大有類似經驗嗎,有的話是怎麼處理的
cloundland wrote:
我只是因為離了很遠(約500公尺)才攔停,也沒鳴笛,實在不心服,就說我在之前500公尺前違規,員警應該要科學舉證來證明我違規吧,而不是我要舉證來證明我沒違規吧?而且警察權力有這麼大,說你在多遠以前違規就違規,都不用舉證的嗎?
google很久,終於找到案例,跟我情形一模一樣
而且我距離超過550公尺,員警也沒有鳴笛。更誇張
http://blog.yam.com/leojien/article/48181299
違規地點示意圖
只是真的要像網友這樣花費時間金錢,就為了一口氣?考慮中
你自己的都放GOOGLE地圖上來了
還不知道自己有沒有違規啊?
你有沒有直接左轉 自己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