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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直行車!撞死判免賠


壓力鍋 wrote:
看新聞看得一頭霧水,...(恕刪)

可能一個闖紅燈
一個紅燈越線
新聞內容:

『汽車駕駛最後沒被起訴,法院也判決不用賠錢,理由是機車違規闖紅燈

新聞說地點是五權西路和興路,實際上應該是興路

如果是由五權西路左轉東興路,有左轉車道和左轉專用號誌

『傷心的父親說,他知道兒子有錯,但人命就這樣沒了,對方怎麼會一點責任都沒有。』

只能說,還是要有路權的觀念

wetty wrote:
新聞內容:『汽車駕駛...(恕刪)

意思是說,雖然兩方都是紅燈,但汽車這一方有左轉燈號亮起,所以休旅車才開到路口準備左轉,然後被闖紅燈的機車撞上。是這樣嗎?

真希望台灣偏海洋法精神多一些~
以後這種撞到闖紅燈的就可以引用這判例!
好心沒好報,誠摯終召嫉.....
壓力鍋 wrote:
意思是說,雖然兩方都是紅燈,但汽車這一方有左轉燈號亮起,所以休旅車才開到路口準備左轉,然後被闖紅燈的機車撞上。是這樣嗎?

再重新看一次新聞

應該是
機車闖紅燈
汽車在左轉綠燈變黃燈時搶通過

汽車無肇責是合理的

壓力鍋 wrote:
意思是說,雖然兩方都...(恕刪)


『肇事報告中也認為休旅車搶快超前,但檢方還是認定機車闖紅燈才是事故主因』

個人猜測,休旅車原本在左轉等侯區,但在左轉燈亮起前,就開超過等待區了

而機車如果在未過停止線前,直行方向就是紅燈,則機車是主因


『路口車輛轉彎要小心,紅燈時得先停好,得等到綠燈或是左轉燈亮才能往前移動到路中等候』

一般習慣應該是直行綠燈時,有劃左轉沿伸線的路段,

左側車道就會順沿伸線到路口中的停止線前停等了

(可見五權西路東興路的街景圖)


『而黃燈是綠燈的延續,可加速左轉,不過礙於時間太短,搶快的下場,通常很危險。』

最麻煩的是左轉車等到快變燈了,對向直行車在黃燈時加速衝過停止線...

wetty wrote:
個人猜測,休旅車原本在左轉等侯區,但在左轉燈亮起前,就開超過等待區了

而機車如果在未過停止線前,直行方向就是紅燈,則機車是主因

你忘了一個重點:
如果汽車有肇責
他不可能一毛都不用賠

根據我透過管道瞭解
汽車是在待轉區等待 也未越線
並於左轉綠燈亮起時左轉

雖然此車無違規
但該駕駛也非善類
早因多項違規和危險駕駛罰單未繳被吊照

郭采潔 wrote:
你忘了一個重點:如果...(恕刪)

這樣說就了解了,就是機車那一向已變紅燈,而汽車那一向在全面綠燈前有左轉時段。
那機車闖了紅燈還真沒法主張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台灣有這種記者,是台灣的悲哀,還"獨家"勒
機車闖紅燈 ... 還算直行車哦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所以有時候不要以為小違規無所謂
小違規碰到這種闖紅燈的
要是被判要負一點肇責就很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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