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有人認為Altis「應當」要讓呢??今天是大車要超車,超車的人應該評估當時狀況能不能超車,這個事故很明顯是大車硬超才造成Altis失控。只要Altis是在規定的最低速限以上,而且並未佔用內線超車道,憑什麼說它開太慢??在法規上來說Altis沒有必要讓,很多人會讓是因為台灣開大車的司機很多素行不良,大家怕了所以會主動讓,結果反而不讓的人變成犯錯的人??積非成是,黑白不分。
aaaomc wrote:旁邊的FOCUS就.........也是在發呆...(恕刪) 仔細看的話, 可以發現Focus在第一時間(Altis往右拉回時)還想加速從左側閃躲...不踩煞車的結果, 當然跟甩回來的Altis相撞...
ahip2007 wrote:為何有人認為Alti...(恕刪) 當然沒有人說一定要讓大車,但當對方有明顯超車意圖,你依然好車我自開之,發生事情也就沒有資格拿法規出來當擋箭牌。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線,無恥但合法的人多了。
只有一個觀念分享,能不並排就不要並排,不管什麼車,塞車就真的沒辦法,那要怎麼不並排?要馬踩油門加速超過他人,或是放油門踩剎車減速讓他人過去。加速絕對是最佳選擇,拉大彼此車距,拉長發生意外的緩衝時間和空間,減速只會讓更多車和你並排,難道要不斷減速?這時就開始並排了.....偏偏台灣太窮苦了,為了省那幾塊錢的油,寧願什麼都不做,大家一起慢慢開....講到底,這和我的個人觀念有很大關係,今天若只有踩油門和踩剎車兩個選項,我絕對油門踩下去。
MilesK wrote:只有一個觀念分享,能...(恕刪) 沒錯...我的防衛駕駛方式就是油門踩下去離開車陣就少很多意外發生的機會像那台altis,慢慢開-> 無聊不專心-> 遇到狀況又不肯讓...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今天也是因為他跟外側車道的車擋路讓人家過不去才發生意外的他也要負一些責任
ALTIS是開在速限以下嗎??所以超車者不必注意其他車輛動向,不必禮讓被超車車輛?被修理活該??先生,這不是小孩子打架好嗎,高速公路上是會死人的,怎麼能說被修理活該呢??所以Altis車主如果不幸死了也是活該??alfasaab wrote:開車不是自己慢慢開爽就好必須注意其他車輛動向,禮讓要超車車輛該ALTIS明顯故意阻檔超車被修理活該
IvanTseng wrote:剛剛從朋友的FB看到...(恕刪) 對照其他車輛速度...1.中線轎車應該沒龜速...2.遊覽車很可能超速...3.外線超車,而且沒足夠距離就切換車道...看了很多人的發言...交通法規是保護惡霸駕駛的?
ahip2007 wrote:ALTIS是開在速限...(恕刪) 以你的說法,遊覽車唯一犯的是交通處罰條例之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罰單一張。遊覽車又沒碰到Altis,自己緊張翻車關他鳥事阿?Altis自己回家糊藥膏吧。完全照法律走,這樣你有比較開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