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yan0805 wrote:
對方轉到一半有煞車,我以為對方要讓我先過,
所以我就順順開過去了,沒想到正要通過時就擦撞了!!(已報警)
基本上,肇責在對方;可是發生事故,都是不划算的(浪費許多無謂時間)
很多事故都是以為對方應該有注意,以為對方應該會讓
可是我們不是別人肚子裡的迴蟲,不知道別人心裡想什麼
要嘛,喇吧就不要省,要嘛,就讓別人先過
jefftaker wrote:
管後面逼車
騎你自己的就好
撞到你...賠死
所以不用理別人按喇叭
也不用讓
很多撞死人的,沒有合法收入(或是真的沒錢),是不用賠的
明明很有錢,不想賠的,也拿他沒辦法(高雄某少爺)
所以機車騎士不適合賭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