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可以查資料聯絡車主,不願意拖車是擔心爭議處罰條例(56-5)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房子是跑不掉的,所以激烈的做法也不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