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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撞對方還肇事逃逸....希望有看到車牌的人麻煩告知 謝謝

逆向、超速、未保持安全距離。
樓主應該要給那位機車騎士一個嚴重的告誡,這樣子騎機車真的很危險。

郭采潔 wrote:
你有駕照嗎?...(恕刪)


你比較厲害
所以請你解釋教導一下
樓主哪邊有肇責??

負家子弟 wrote:
你比較厲害所以請你解...(恕刪)

前面不是有人暗示了

請服用
理論上,轉彎要在30公尺前就開始打方向燈

不知道樓上是不是擔心這一點

不過台灣人如果看前車打很久的方向燈,會認為是假訊號

還是有很多人會硬超

只能自己多小心了
wetty wrote:
理論上,轉彎要在30...(恕刪)

除了這點

可能還有另一點

我就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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