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是說違規有理,我說"能體諒"是我個人的看法而已。就像小的天天要跑的二重疏洪道一樣,三重到新莊段每向就一個汽車道一個機車道,有時汽車碰到路隊長也會跑到機車道超前;機車碰到慢慢騎的阿公阿嬤也是"借"一點汽車道超車。違規嗎?當然都違規!若是被檢舉也只好鼻子摸摸乖乖交錢。但像這種沒有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為,我是不會太過強烈指責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