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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遇臨檢不停會不會被開槍?

警察也是領薪水的
不開槍,臨檢完就可以收攤
開了槍,回去還要寫報告...
將心比心吧~
反正台灣就這樣了阿,再來幾個英勇的警察也沒有用
還不如自顧自的就好!!
警械使用條例規定的用槍時機: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
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或脫逃時。
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屋宇、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
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危害或脅迫時。
六、持有兇器之人,意圖滋事,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

用槍要領:
一、情勢異常急迫,先口頭警告並對空鳴槍警告之;
二、經警告後已有服從之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三、使用武器應注意勿傷及他人;
四、非情況確有必要,儘量避免傷及其致命部位;
五、武器使用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管長官。

所以除非車輛是贓車, 或是有衝撞人員.車輛或是有危害用路人安全的行為, 不然開槍是會惹上麻煩的.

yanyu_911 wrote:
不能開槍 ..這就不...(恕刪)


煞車 油門都會分不清楚還跟人開什麼車?

鬼扯蛋 , 歪理
不知有沒有電擊槍,像玩命關頭那隻,一電車上的電腦都失效,車就不能開了,

這樣就逃不掉了,也不會危害駕駛人.

littlejohntw wrote:
答案是不會~http...(恕刪)
這樣說來的話,路上臨檢根本沒什麼用處啊

只能吃軟不能吃硬...


maa1685 wrote:
警械使用條例規定的用槍時機: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
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或脫逃時。
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屋宇、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
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危害或脅迫時。
六、持有兇器之人,意圖滋事,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

用槍要領:
一、情勢異常急迫,先口頭警告並對空鳴槍警告之;
二、經警告後已有服從之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
三、使用武器應注意勿傷及他人;
四、非情況確有必要,儘量避免傷及其致命部位;
五、武器使用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管長官。

所以除非車輛是贓車, 或是有衝撞人員.車輛或是有危害用路人安全的行為, 不然開槍是會惹上麻煩的.
...(恕刪)


影片中不就有衝撞了嗎
一開始車速減慢
後來被攔檢之後
不就加速衝撞
而且還不是一個警察攔
所以不開槍要幹麻??
當然可以先對空或是輪胎開槍阿
不然等到撞殘/撞死警察才要來開槍或是質疑警察為何不開槍阿??
我只覺得很奇怪

如果警察在這時候開槍
然後把他給截停了
然後無任何人員受傷
就會有聲音出現說
這種時候不需要開槍


但是如果警察這時候不開槍
然後沒截停住
然後警員不幸的被撞傷撞殘
這時候又會有聲音出現
為什麼當下不開槍示警


只能說台灣的警察很沒尊嚴
不管做啥都會被講一堆
雖然我也不喜歡警察
但是我個人是認為該怎樣就怎樣
littlejohntw wrote:
答案是不會~

ht...(恕刪)



在美國 就開槍了 管你媽媽是誰

還管你衝不衝撞

撞死人才開槍 偉大的鬼島

yanyu_911 wrote:
不能開槍 ..這就不多說了,去翻法律常識吧!

ex:假使一個女子新手開車碰到臨檢時,警察要她停車受檢,她因沒碰過此狀況一時慌張停車時踩錯了油門往前開(衝)

最好她不是妳們的家人,被開槍是活該嘛?...(恕刪)


這種人比酒駕還危險你不覺得嗎!?
酒駕是意識不清楚會撞死人 喝酒開車=該死
你比喻的這種是意識清楚都會撞死人的人 還不開槍?
別鬧了 不能開車就別開車 不要成為馬路上的兇器
人家喝醉了開車變凶器 那不喝醉都已經是凶器的你還拿出來說....那才是更危險...
車上不是喝酒開車、就是有帶槍、有危禁品

在不就是通緝犯....

反正沒人會開槍...頂多是被開單...

除了第一項以外,你想那台車會是有資料找得到的車??

只要有心犯罪,台灣真是天堂阿!!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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