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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讓讓 連三讓 禮讓並不會讓你慢多少 而且心情會很好喔


linpredator wrote:
我看到你沒有氣憤呀是...(恕刪)


影片二的違規是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影片三的機車全都在雙黃線下超車 , 還有跨越雙黃線的 .


所以我才會問你會不會檢舉 .
不過你也已經回答我了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雲遊台灣 wrote:
影片二的違規是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影片三的機車全都在雙黃線下超車 , 還有跨越雙黃線的 .


所以我才會問你會不會檢舉 .
不過你也已經回答我了 !
...(恕刪)

影片二中
我前面就有講了阿
linpredator wrote:
我看到你沒有氣憤呀
是你喜歡針對我呀

你說的那些
違規事實都不明確(影片二中不是逆向左轉 頂多說他佔用對向來車道搶先左轉)
或是車牌不清
沒辦法檢舉(影片三中有一台抱著小朋友的應該是可以...)

沒有辦法檢舉的照片或影片
我才會放上01

...(恕刪)

也有其他網友早就提過了阿
CCL wrote:
這種佔對向車道轉彎的, 確實令人討厭, 我左轉是儘量避免吃對向太多, 變成對向車流減緩, 甚至慢慢凸出去佔車道, 逼對向車不得不讓. 好歹也是對向直行車先行.
話說影片中,對向車還有禮貌打個招呼 "拍謝", 也算不錯了...(恕刪)


影片三中
只有一台違規事實明確(有跨越雙黃線並且行駛在來車道上 其他的都沒有 有的是違規當下看不到車牌)
且車牌清晰可辨
其他的全部沒辦法舉發

惡意故意蓄意
車牌清楚違規事實明確的違規
我才會檢舉

如果只是為了看到違規就檢舉
那簡單
上下班上下課時間去公司學校
非上下班上下課時間去銀行郵局
一天要檢舉一千個違規
不難
我是不會這樣做啦
你呢?

影片中的那些違規你那麼希望我檢舉他們嗎?
明明就是一個提倡禮讓的影片
最後又搞成這樣...
第二部都被切西瓜了
不讓還能怎麼辦?

robin0222 wrote:
第二部都被切西瓜了
不讓還能怎麼辦?...(恕刪)

對阿
原文一開始就講得很明白了
他就已經硬切進來了
不讓
能怎樣?
撞上去嗎?

好是好在他還有跟我揮個手

linpredator wrote:
影片三中
只有一台違規事實明確(有跨越雙黃線並且行駛在來車道上 其他的都沒有 有的是違規當下看不到車牌)
且車牌清晰可辨
其他的全部沒辦法舉發...(恕刪)


該路段是雙黃線 , 影片中的機車按規定都不可以超車 !
不是只有跨越雙黃線的問題而已 .

我檢舉的話 , 有幾個原則 .
1. 有影響到人 , 如紅燈右轉 , 如果對方在橫向車道還有車之下 ,
硬擠入車流紅燈右轉 , 我會檢舉 . 如果他是等到沒車了之後才右轉 ,
那我就不會檢舉

2. 重大違規 . 如闖紅燈 , 或者逆向吃對向車輛 .

3. 我有時間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謝謝樓主分享

個人感想:

第一個影片,要通過這個路段,樓主會吃到比較多的對向車道;

對向車卻只要稍稍壓線,所以讓對向車先過,也是應該的

比較差勁的是,那些停車佔用了正常車道通行空間的傢伙


第二個影片,是對向車鴨霸,未逹路口中心搶先左轉,根本沒有轉彎車要讓直行車的觀念

己經完全擋住了直行車的間,不管心理願不願意,也都只好讓它先過了


第三個影片,個人不會刻意倒車,讓機車鑽到前面,一方面是倒車時不易掌握車後狀況

另一方面,機車基本上也是汽車的一種,理論上也要跟著排隊

有足夠空間下,機車在紅燈時靜態車陣中移動到前面機車停等區,是給一個方便,但非必然

空間不足時,機車還是應該排隊(個人使用兩輪時,也是這樣自我要求)

機車跨越雙黃線逆向,己經是明顯違規了

往往機車硬擠到前面,又沒有足夠空間,最後都停到斑馬線上妨礙行人,反而更糟糕

wetty wrote:
第三個影片,個人不會刻意倒車,讓機車鑽到前面...(恕刪)


要是遇到影片三的情況 , 我也不會讓 .
因為機車這種騎車的方式 , 對於對向來車都是一種威脅 .
讓他們排在道路中段等一下不會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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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predator wrote:
禮讓並不會讓你慢多少...(恕刪)


樓主真是正港的台灣人啊 ~ !!

看完三部影片讓我眼眶都濕了 ... 三部都按喜歡囉 ~

難得有好人好事大樓 ( 咦?大樓? )

小弟也來分享一下好了 ...

這是今天早上上班的事情

不過小弟讓的不是車,而是行人



有禮讓、有體諒,就會有溫暖啦 ~
先給樓主按
============

前些日子我騎機車在台北市某巷口準備要右轉至忠孝東路,
看到一對母子要過斑馬線, 當下煞車示意要讓他們先過.
但此時媽媽把兒子的手牽得更緊了, 呆在那邊不敢動.....

原來是有5台機車從我的左後方呼嘯而來右轉...
============

linpredator wrote:
禮讓並不會讓你慢多少...(恕刪)
雲遊台灣 wrote:
該路段是雙黃線 , 影片中的機車按規定都不可以超車 !
不是只有跨越雙黃線的問題而已 .

我檢舉的話 , 有幾個原則 .
1. 有影響到人 , 如紅燈右轉 , 如果對方在橫向車道還有車之下 ,
硬擠入車流紅燈右轉 , 我會檢舉 . 如果他是等到沒車了之後才右轉 ,
那我就不會檢舉

2. 重大違規 . 如闖紅燈 , 或者逆向吃對向車輛 .

3. 我有時間
...(恕刪)

講啥?
影片三中的機車騎士
有些並沒有壓到雙黃線阿(有些有 但也沒有跨越 違規事實也不明確 只有壓到雙黃線並不能開罰)
這樣有甚麼違規事實?

逆向行駛(要整台車在對向車道行駛中狀態)
45條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900

跨越雙黃線(要有跨越雙黃線的前中後動作)
45條12款任意駛出邊線或任意跨越兩條車道行駛600

看到底
只有一台車牌清楚違規事實又明確的(手裡抱著小孩的那台機車)
其他的
要不就是車牌不清
要不就是違規事實不明確
送件也都不會成案

你真的那麼CARE他們為違不違規的事實
要不
你把影片拿去檢舉好了

我檢舉的原則是
惡意故意蓄意違規我就檢舉
管你甚麼廠牌管你甚麼車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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