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predator wrote:
我看到你沒有氣憤呀是...(恕刪)
影片二的違規是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影片三的機車全都在雙黃線下超車 , 還有跨越雙黃線的 .
所以我才會問你會不會檢舉 .
不過你也已經回答我了 !
雲遊台灣 wrote:
影片二的違規是
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影片三的機車全都在雙黃線下超車 , 還有跨越雙黃線的 .
所以我才會問你會不會檢舉 .
不過你也已經回答我了 !
...(恕刪)
linpredator wrote:
我看到你沒有氣憤呀
是你喜歡針對我呀
你說的那些
違規事實都不明確(影片二中不是逆向左轉 頂多說他佔用對向來車道搶先左轉)
或是車牌不清
沒辦法檢舉(影片三中有一台抱著小朋友的應該是可以...)
沒有辦法檢舉的照片或影片
我才會放上01
...(恕刪)
CCL wrote:
這種佔對向車道轉彎的, 確實令人討厭, 我左轉是儘量避免吃對向太多, 變成對向車流減緩, 甚至慢慢凸出去佔車道, 逼對向車不得不讓. 好歹也是對向直行車先行.
話說影片中,對向車還有禮貌打個招呼 "拍謝", 也算不錯了...(恕刪)
雲遊台灣 wrote:
該路段是雙黃線 , 影片中的機車按規定都不可以超車 !
不是只有跨越雙黃線的問題而已 .
我檢舉的話 , 有幾個原則 .
1. 有影響到人 , 如紅燈右轉 , 如果對方在橫向車道還有車之下 ,
硬擠入車流紅燈右轉 , 我會檢舉 . 如果他是等到沒車了之後才右轉 ,
那我就不會檢舉
2. 重大違規 . 如闖紅燈 , 或者逆向吃對向車輛 .
3. 我有時間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