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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如何下標題比較妥當

小弟我沒出過國!
不過聽朋友講的(我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聽說在先進國家!
警察遇到可疑人士!
如果警方叫你不許動!!!你一跑或者亂摸口袋警方就可以開槍!
但是如果你沒亂動!可以主張要打電話給家人跟律師...甚至說口渴...尿急...!
警方如果不鳥你...那個警察就慘了!
規矩簡單明瞭!小學生都懂!
在台灣!怎麼會變成先講先贏啊???
青年男女救苦救難總管

難道以後警察的英文要從Police改成Please嗎? 歹徒要襲警的時候,警察要說 I am Please!!! 我請!!

是不是舉辦公投將警察Police改成警察Please???
亂七八糟的民粹新聞。





都已經拒捕外加蓄意駕車衝撞警察了
還不能對他開槍喔??
像這種亡命份子少一個是一個
不用客氣

kane781031 wrote:
其實我有點不同意這段話)


用槍時機...嫌犯威脅到執勤員警的生命時

*以前 第一槍還不能朝會致命的部位射擊...現在不知道改了沒

如果可以隨意開槍,我(警察)可不可以故意製造一個陷阱,而來射殺他人呢?

很多人電影電視看太多了呢.
你沒被車撞過,你不知到車子的危險

拒捕用車衝撞員警....你覺的員警當下要考慮用槍時機呢?

不是警察都會用槍打嫌疑犯的,因為開了槍,就要寫報告了...反之

嫌疑犯要逃走,用車子衝撞員警,撞倒了就跑,被捉了,只會說一句:我不是故意的..就沒事了

還有人要說員警濫用公權力嗎?.....

這是台灣...員警真的是很客氣了

你去美國看看......拒捕不叭下.....員警是可以擊斃嫌疑犯的..


這就是台灣

醫生救不活病人也被告

警察抓壞人被說執法過當

發生交通事故錯的那方若傷的較重或死亡

家屬反而比較大聲...
還好,只是家屬有意見

版上的與論還是支持警察的!!!!
只能說,台灣的警察越來越難當

至於那位,下輩子就當個好人吧


yanyu_911 wrote:
誤擊的話情有可原

如果是沒注意或故意朝人身部位槍擊,這就是用槍不當

在法律尚未判他死刑前,誰都不可以取走他的生命


運氣好警察還有命可以看到他被判死刑
運氣不好警察被撞死了.歹徒可能還在打官司.更慘的還有可能逍遙法外直到下一個無辜的路人或警察被撞死

你們喜歡用情緒用輿論來討論,我就不奉陪了

法律的角度 本來就是不可以隨意開槍的


ex:明知他是殺人犯,手無寸鐵時你就是只能活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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