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沒出過國!不過聽朋友講的(我也不知道真的假的)聽說在先進國家!警察遇到可疑人士!如果警方叫你不許動!!!你一跑或者亂摸口袋警方就可以開槍!但是如果你沒亂動!可以主張要打電話給家人跟律師...甚至說口渴...尿急...!警方如果不鳥你...那個警察就慘了!規矩簡單明瞭!小學生都懂!在台灣!怎麼會變成先講先贏啊???
kane781031 wrote:其實我有點不同意這段話) 用槍時機...嫌犯威脅到執勤員警的生命時*以前 第一槍還不能朝會致命的部位射擊...現在不知道改了沒如果可以隨意開槍,我(警察)可不可以故意製造一個陷阱,而來射殺他人呢?很多人電影電視看太多了呢.
你沒被車撞過,你不知到車子的危險拒捕用車衝撞員警....你覺的員警當下要考慮用槍時機呢?不是警察都會用槍打嫌疑犯的,因為開了槍,就要寫報告了...反之嫌疑犯要逃走,用車子衝撞員警,撞倒了就跑,被捉了,只會說一句:我不是故意的..就沒事了還有人要說員警濫用公權力嗎?.....這是台灣...員警真的是很客氣了你去美國看看......拒捕不叭下.....員警是可以擊斃嫌疑犯的..
yanyu_911 wrote:誤擊的話情有可原如果是沒注意或故意朝人身部位槍擊,這就是用槍不當在法律尚未判他死刑前,誰都不可以取走他的生命 運氣好警察還有命可以看到他被判死刑運氣不好警察被撞死了.歹徒可能還在打官司.更慘的還有可能逍遙法外直到下一個無辜的路人或警察被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