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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車禍問題 急

我覺得樓主應該有6成責任吧
未保持行車距離+超車沒有按喇叭警示
個人見解

希望你有保第三責任險
不然強制險不知道夠不夠賠
醫療金額及精神賠償的總金額出來後
再跟對方談責任分擔吧
和解為上道, 上法院你吃虧
阿們
澎澎a wrote:
這個症狀看起來很嚴重 所以我很擔心
加上病人有糖尿病 我很害怕
我現在只能等待嗎 ? 我該怎麼做才是對自己有利的 我知道要常常去探視對方 還有呢...
因為沒有行車紀錄器 沒有目擊者 這樣口頭敘述 會採信嗎 ??
另外樓上有大大說拖了兩年才和解 不是 6個月內要和解嗎 ? 還是 ? 有大大能幫忙解釋一下嗎


糖尿病.. 就比較麻煩
因為有糖尿病的病患,傷口比較不易癒合
且容易併發感染..

並非六個月內要和解
有時候等待傷者恢復都不只六個月了
還沒恢復,醫療費用未完結,如何跟你談論賠償問題?
(我碰到的情況就是如此)

是對方必須在六個月內提告,超過就等於放棄追訴之權利!

你的目的在於「和解」
而不是如何讓自己有利,千萬不要搞錯方向了..
你目前要做的,不是如何去證明自己沒錯
而是如何讓對方願意跟你達成和解

你一直口述對方違規在先
只會惹惱對方家屬,對你完全沒有幫助

你的「過失傷害」是既定的事實。
以刪除以刪除以刪除以刪除以刪除以刪除以刪除以刪除以刪除以刪除以刪除以刪除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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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系統異常,導致重複貼文,請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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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澎a wrote:
所以6個月內是提告的時限 和解是沒有時限的麻 ?


和解並非沒有期限!

無論傷者恢復與否
對方一定會在六個月內提告

你可以先請警方協助申請
先到區公所去調解..

之後等法院通知
第一次是檢察官問訊
假如只是單純的「過失傷害」
檢察官會再次詢問雙方是否有和解意願
有的話,他會再安排到法院的調解室去調解

再下來就是法官審理
在法官審理終結之前,都是可以撤回告訴的。

底限就在這裡!
一定要在審理終結,判決之前撤回。
否則就沒辦法嘍..

PS. 你今晚一定很難睡,我是過來人
未保持行車距離>很多機車慢慢騎在路中間(尤其老人最多),保持距離根本不可能,後面只會大排長龍,唯一的方法就是超過去
超車沒按喇叭>我還真的不知道要超機車要按喇叭,我覺得每次超車都按喇叭不出三天一定會跟人打架

樓主你最大的問題就是行車紀錄器沒錄到那畫面,有理也會講不清
我也在台南鄉下撞過一個突然左轉的阿婆
瞬間整個里的人都跑出來了圍觀
慶幸的是阿婆腳腫起來而已
談和解還是在他家談
里長都跑來湊熱鬧
我說要陪她四萬
里長還說四萬不好聽啦,賠個四萬六啦

提供我的經驗給你做參考,希望對你有幫助

我的情況跟你有點類似,都是對方突然轉彎導致車禍發生

對方被撞後倒地不起隨後馬上送到醫院,我也跟著警車到醫院作筆錄(三聯單一定要留著做保險的依據)

之後診斷出來是脊椎軟骨突出壓迫到神經導致癱瘓

醫生還拿X光片給我看,要我有心理準備

之後免不了對方家人責罵但是我都接受,每天下班就是買水果到醫院探望病人

甚至扶著他從輪椅上廁所,最後奇蹟似的不到一個禮拜他好起來

而對方也不跟我要求和解金額,只要求我買高級水蜜桃送給照顧他的醫生

最後變成好朋友還常到他們家吃飯作客

坦然面對事情一定會好轉的,加油!

這是小弟最近發生的事.自私文.不要砲轟我..
對方這麼嚴重.沒百萬以上.不可能跟你和解的.
第一.對方經濟上可的話.在還沒談和解之前.布要
拿錢出來幫對方付一些醫藥費.在道義上包個紅包.
第2把你所有名下財產過戶.
這是我的經驗.頂多判4個月可易科罰金.或勞動役.


現在我也無法想那麼多了

只是希望對方趕快好起來就是了

把名下財產過戶 ?? 但不會叫你父母親賠償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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