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煞車距離、行車速度及道路摩擦係數對照表請問藍車的煞車痕多長?wshjietw wrote:1.紅車正在左轉,而且巳到達對向車道的慢車道/2.藍車正在超車/剎車痕連跨對向2個車道/藍車副駕撞紅車左駕3.紅車筆錄為:在內車道減速(時速30~40)打左轉方向燈,碓認對向車道無來車時左轉.3.藍車筆錄為:在虛黃線超車,看見紅車煞車,有打方向燈,藍車方向盤打左,在對各慢車道追撞. 意思應該是只看"前方"沒車,但並未看"後方"沒車,是嗎?
tseryow wrote:1.只要是逆向 當時就失去路權了 (允許超車 不代表有路權) 如果是允許超車路段,比較恰當的說法是"對向超車"在對向超車的情況下感覺藍車先拿到對向車道的路權--此時紅車和藍車算是不同車道所以也可以說是紅車剪了藍車的動線如果紅車"左轉"的地方是路口,路口不可能允許開放超車不能超車的路段藍車還硬要開到對向車道去超車,這樣就是"逆向超車"逆向超車當然是沒路權的到底那地方是不是路口?樓主應該要說清楚點如果是路口,紅車贏面極大但如果不是路口,紅車就是迴轉前未注意往來車輛
1.出事點為樹木銀行南門入口(都是需要內車道左轉對向車道後進入...不然要一直開去阿里山在回轉嗎??)2.藍車為toyota 2.7cc 9人座車,在剎車線跨2個車道後,撞擊紅車後,隨即飛過排水溝,在卡在樹牆中.
wshjietw wrote:1.出事點為樹木銀行南門入口(都是需要內車道左轉對向車道後進入...不然要一直開去阿里山在回轉嗎??) 那路段是虛線,所以是可以迴轉和左轉的(也可以超車)但誰先拿到對向車道的路權才是重點...也就是紅車或藍車,誰該負起較多的注意責任?基於信賴原則,在路口是藍車該多注意有沒有車要左轉,一般路段是左轉車(迴轉車)要多注意另一個車道有沒有車輛要通過。
wshjietw wrote:紅車巳知後車有減速,但是....紅車後面不是藍色車/當時藍車"應該"正在超車中 這句話不就說明了紅車只有從後照鏡看"同車道"的正後方但對於要駛過的另一車道(即對向車道)的後方、紅車車主沒有注意看wshjietw wrote:目前2位車主,都交給保險處理因為關係雙方肇事比例決定賠償問題,目前進度:藍車保險打算以比例原則賠償(巳認定紅車有錯)現在等鑑定報告中 既然雙方都交給保險處理,那就不用太擔心了...雙方都有保第三人責任險嗎?記得拿到鑑定報告後,上來和大家分享一下鑑定報告的責任比例是怎麼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