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子貓 wrote:
好的,我翻來了。交通...(恕刪)
既然你翻出來了,那就請看清楚(除了紅字以外)...致影響行車安全及噪音(環保局認定)這才是重點,影響行車安全不是你認為有影響就是影響要有依據的,不然我也可以認為所有的人都有影響行車安全。而排氣管不是引擎的沿伸,法令的規定,當他獨立標示,表示那是特定的標的物,不是你認為的延伸就可以延伸,如果可以延伸那就規定(機車一台)就包含整台車了,何必獨立標示那些特定零件?多讀書有好處
還有本國是民主法治國家依法令規定,民眾可以申訴可以上交通法庭,相信法庭是依據法令規定來認定,不是民粹,不是你個人的感受可以決定的,除非你是法官你可以有心證的權力,那你可以依據你的心證去判決,重點要當法官還是要多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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